特异致燃功能
1987年初,我认识了一位不可控特异功能的功能人,一位还在念小学的小姑娘。她的不可控特异功能有多种表现。其中,最引人注目,危害性也最大的是致燃功能,无缘无故地把家中电视机、被褥等物品燃烧起来。对此我将在后文中专门讨论。这里是说,我把这一消息告诉了张宝胜。我对他说: “宝胜,我最近看到了一位特殊的功能人,可以燃烧东西,比你强。”我的本意是使用一个激将法,以促使他发挥出更强的功能,而更高水平地完成当年的实验任务。张宝胜听后,眼神一楞,在此之前,张宝胜有加热的功能,但没见有致燃功能。显然,我的这句话,产生了明显的激发作用。过了不到一个星期,张宝胜到办公室来找我,说:“我也能致燃。”我说: “那太好了!试试吧。”当时在办公室里有许多上缴的旧书包。我随手拿过一个,交给张宝胜。只见他把手伸进书包中,很快书包就开始冒烟,燃烧出几个窟窿。从此以后,致燃功能就成了他在这种表演中的重要项目,烧衣服、烧帽子、烧手提包等等。表演时一般都特别能激动人心。于是,开始做致燃功能的预习实验。1992年3月27日上午,我首先准备了一张打印纸,写上日期,以作为标记。我要求他用功能在纸上烧出一个图形,或者一个文字。只见他把一个瓷水杯的瓷盖拿下来,放在纸上,左手扶着盖,右手在上面拍打。打了很多次之后,把瓷盖拿开,下面的打印纸上就出现了许多类似烧过的大小、形状不同的小孔。仔细计算之后,有41个。最后写上实验的具体时间。请看下图:
上图中,瓷盖的位置就是张宝胜发功的位置。发功过后,拿开瓷盖,下面就出现了许多类似烧过的小孔。大小不一,形状不一。小孔的边缘,有黑色的“炭化”痕迹。即下图。
但是,我所要求的图形或文字并没有被烧出来。于是,在1992年4月6日又重复了一次类似的实验。在打印纸上烧灼的结果如下图:
但是要把这些现象作为证明致燃功能存在的证据,那是完全不可能的。对于不在场的第三者说来,这是和魔术区分不开的。对于直接的观察者来说,也同样要排除魔术的可能性。
于是我们设计了一套试样。这套试样的原则是: 1.每个试样具有唯一性,不可重复制;2.转移中,不易被破坏;3.易于观察。
1 . 首先在工厂,用1.5毫米厚的有机玻璃片(聚甲基丙烯酸树脂),加工20片120× 150毫米2大小的长方形有机玻璃片;
2. 到银行换取10张面值“壹角”的人民币,其号码为ⅡⅣ02547466连续到ⅡⅣ02547475。
3.将10张“壹角”的人民币分别贴在10张已准备好的有机玻璃片上;
4.把一个印有蛇形纹的30×40毫米2的铜模烧热,将其整个的带蛇形纹的图案印在有机玻璃片上。图案的左侧边缘距有机玻璃片的左侧边缘的距离,为10加上该人民币号码第十位数字,单位是毫米。图案的下边缘距有机玻璃片的下边缘距离,为10加上该人民币个位数字,单位为毫米。比如,该人民币的号码尾数为xxxxxx72,则该图案的左侧边缘到有机玻璃片的左侧边缘的距离就是17毫米,该图案的下侧边缘到有机玻璃片的下侧边缘就是12毫米。
5.然后,用荧光漆在该图案的右侧写上该人民币号码的后二位数,比如72,数字长小于36毫米。而该数字的上侧边缘到图案右侧边缘的距离,为10加上该人民币号码第十位数字,单位是毫米。而该数字的下侧左边缘到该图案的距离,为10加上该人民币个位数字,单位为毫米。即如果该人民币的号码尾数为72,则“7"字上边左侧到图案右边缘的距离即为17毫米,而下边左侧到该图案右边缘的距离即为12毫米。
6. 尔后,把另外一张有机玻璃片,用有机玻璃的氯仿溶液粘在一起。用几十公斤的重物压起来,三天之后,取出。再沿着边缘的缝隙滴502胶水。于是,在两层有机玻璃板之间,随机的形成各种图形。
7. 最后,用天平称重,精确到0.1克,并用细钻头打孔,每位数字用二进制的方式,把该试样的重量标记在该试样的右下方。从第66号试样依次到第75号试样,重量分别为76. 5g, 82. 0g, 71. 4g, 72.4g, 85. 0g, 80. 0g, 70. 5g, 70. 8g, 75. 9g, 73. 2g。打孔的方法是, 以人民币正面右侧边缘和蛇形图案的下缘延长线的交点为原点,再向右移2厘米,为零点。每向左位移5毫米,为一个二进制的进位点,分别为1、2、4、8;每向上10毫米,为一个十进位数的位置点,分别代表:0.x,小数点,Ox. 0,x0.0。然后,给每个试样照相,留底。于是,这样的试样就具有了多种唯一性标记,其他人复制,即使不是不可能,也是非常困难的。最起码,现场复制,是绝对不可能的。共制作10张这样的试样。第66号试样的照片如下图:
实验时,当场把此试样交给张宝胜,实验结束后,不管成功与否,都将试样收回。实验结果非常有意思。1992年4月10日上午,用第67号试样实验。张宝胜拿到试样之后,先用双手手掌夹住试样,然后,把其中的人民币的左下角撕出来。随手把它放在自己的嘴里。我马上让他张开嘴,取出了这片人民币的一角。过了大约10分钟,只见他右手随手拿起桌子上的一把剪刀,用其尖部对着有机玻璃板下的人民币,一边点一边吹,于是,在人民币被撕处的边缘上就出现两个小孔。孔的边缘呈现碳化样的黑色。事先,张宝胜问: “是都穿透了,还是光把钱穿透? ”我说: “只把钱穿出洞。”实验结果证明,夹住人民币的有机玻璃板确实未见什么损伤。这是用有机磷、打火机、电火花等办法所不可能实现的。我认为,这才真正证明了特异致燃功能的存在。请看第67号试样的原始照片和实验后的照片。
在显微镜下观察被烧的两个小孔,周围有的地方变黑,同时还有一些“液滴”样的物质。同样的实验结果也见于第74号试样的实验中。是1992年5月4日完成的。下图的左边照片,为原始试样。右边是张宝胜发功后将人民币移动了位置,继而又把其右上角撕出。然后用电极叉在人民币的票面处反复点、触,结果,人民币多处被烧出孔洞。孔洞边缘有黑色的炭化样变化。
特别有意思的是在“人”字的一捺上,出现一处折叠。在显微镜下看到,这处开口明显象是撕开的,而不是刀割的,存在许多毛边。而开口的两头仍然是连在一起的。夹人民币的有机玻璃板,没有损伤。在“银行”的“行”字的右上方,有机玻璃板的内表面,即接触到人民币的一面,出现了一道划痕。在显微镜下看,很明显的一道“沟槽”。而且其两边突出出来。类似一根钝针,烧热后,在有机玻璃板上划了一下的效果。但是从外面摸不出任何突起。即,这种致动作用是发生在两层有机玻璃板的中间。请看下面的两张照片。
这再一次证明致燃功能的客观存在。因为,在实验室的暂短时间内,功能人根本不可能把两片有机玻璃板揭开,作了这些上述操作后再复原。而试样是随机抽出的。事先他也无法准备一张和我们实验室同样的十张试样。因为,人民币及其号码是唯一的,无处寻找同样的备份。更何况,试样还存在那么多暗标。作为主试人的我,时间长了之后都不可能记住,尚须查阅实验记录。而且,由于黏合剂是液体的,粘合时产生很多的随机的纹路、图案,不可能复制出来。魔术中使用的掉包手法,无法实施。所以,使用魔术手法是不存在的。只有在承认这种功能的基础上,继续深入研究。在该图的左下角是显微镜视野的边缘。不是折起。
在做致燃实验时,同时发现,与致燃功能在同一次实验中,还经常交叉出现致动和致热功能。1992年4月15日上午完成了68号和66号试样的实验。首先,功能人先把68号试样中的人民币撕出一个倒V字形的缺口,尔后,又随手在地上拾起一个香烟烟蒂按入双层有机玻璃板中。而有机玻璃板丝毫没有损坏。然后做66号试样的实验。只见他用右手拇指和食指夹住试样的上下两侧,从一侧向另一侧一拉,其中的人民币就随着被撕破,并随即折叠起来。并且用镊子的尖部对着折叠处反复移动几次,于是折叠处就出现了两个不规则的孔洞。
在这个第68号试样中,功能人把过滤嘴香烟烟蒂塞入两层有机玻璃板之中以后,使中间部位增厚2.26毫米。模拟实验证明,这需要主动施以3067克的力。
1992年4月22日上午做第72号试样的实验。功能人首先把其中的人民币撕破并同时折叠向右侧。随后又从中撕出一块。还在背面塞进几片废纸。特别有意思的是在显微镜下,可以看到在一个角落处有溶液流动的痕迹。这可能是对其中的一些黏合剂致热融化的结果。如下图:
这里,还看到另外一种非常有趣的现象,张宝胜在做第69号试样的实验的时候,首先把人民币的右边撕出一小块,而后,他把人民币的右上角折叠起来,而且,正折一次,又反折一次。请看左下图所表示出的形状。
为了更清楚一些地观察张宝胜特异功能的致热效果,又制作了78到82号等五个相似的试样。仍然使用双层体积为120x150x1.5mm3的透明有机玻璃板夹人民币。人民币的号码仍然是连续的,从ⅡⅣ02547478到ⅡⅣ02547482。但是,没有热印蛇行图案,而用大写的汉字数字代替它。在其右侧用“宋制、张试”代替上述试样中的阿拉伯数字。距离的规定依然相同。同时,把人民币用很薄的塑料薄膜包起来,夹于二有机玻璃片之中。用有机玻璃的氯仿溶液粘接,用重物压住,三天以后,再用502胶补粘。然后,称重,打孔标记。在1992年9月23日的实验中,张宝胜做成功了两个试样,即第78、79号试样。在第79号试样中,张宝胜先把人民币从一侧撕出大约1/4,然后,又把桌面上的一张记有英文地址的名片塞入了大约1/3。可以看出,塑料薄膜卷起,而有机玻璃板之间出现很多白色的“雾气",附着于有机玻璃板上。更有意思的是整张人民币连同包着它的塑料薄膜,在狭窄的有机玻璃板之间,翻了180度,背面转到了正面,正面转到了背面。请看下面的两张对照照片。
上述的这些实验,在这样的试样上,即完成了特异致动、特异致燃,致热,又完成了突破空间障碍功能。有时,在很短的一次实验中,各种功能同时表现出来。表明,这几种功能,在功能人身上是相通的。可以瞬间转换。
5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