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医书 > 教科书 >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第四章 糖皮质激素在不同疾病中的治疗原则--眼科疾病

青光眼术后

书名:《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作者:卫生部

青光眼术后

【治疗原则】

1.局部予以滴用抗生素和糖皮质激素抗炎、抗瘢痕化治疗。

2.如果出现术后前房变浅、眼压升高等恶性青光眼症候,应及时予以抗炎、散瞳、降压处理。

3.观察眼压与滤过泡情况,如果出现眼压升高,可以眼球按摩;如果滤过过盛,眼压太低,可以加压包扎。

4.观察术后眼底情况,如有黄斑水肿,对症处理。

【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1.常规局部滴用糖皮质激素眼药水和(或)眼膏4周左右以抑制炎症和瘢痕化。

2.如果前房反应较重或出现浅前房、恶性青光眼、脉络膜脱离等并发症,除局部滴用糖皮质激素眼药水外,也可选择球旁注射糖皮质激素,如曲安奈德4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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