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医书 > 教科书 >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第四章 糖皮质激素在不同疾病中的治疗原则--眼科疾病

角膜移植术后

书名:《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作者:卫生部

(七)眼科手术后。

眼科手术后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对不同的手术要求不同,但糖皮质激素浓度逐渐递减,点药次数逐渐递减的原则不变。

角膜移植术后

角膜移植术后免疫排斥反应是一个复杂且有多因素参与的过程,其发生机制目前仍不十分清楚,但众多的研究显示,同种异体角膜移植术后免疫排斥是以T淋 巴细胞介导为主的迟发型超敏反应。预防和治疗角膜移植术后排斥反应,是保证角膜移植手术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目前,角膜移植术后最常应用的抗排斥药物仍首 选糖皮质激素。

【治疗原则】

1.局部予以抗生素点眼。

2.局部应用人工泪液等润滑剂促进角膜上皮生长。

3.局部及全身应用糖皮质激素。

4.局部应用环孢素滴眼液抗排斥。

【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1.静脉给药:常在术后1~3天应用短效糖皮质激素,如氢化可的松注射液100mg(成人)或者2 mg•kg-1•d-1静脉滴注。

2.口服给药:静脉滴注氢化可的松注射液后改口服中效糖皮质激素,如醋酸泼尼松片:(1)术后1周内,按1 mg•kg-1•d-1,每日8:00口服;(2)1周~10天减量,每周减10mg,至15~20mg维持量(儿童除外);(3)原则上,1.5~2个月内停用口服醋酸泼尼松片。

3.局部给药(滴眼液及眼膏):术后2周内,1%浓度的糖皮质激素滴眼液 4~6次/d,眼膏每晚用;2周后改为低浓度糖皮质激素滴眼液,如0.02%氟米龙滴眼液4次/d维持,视病情至术后2~3个月停用,眼膏可间隔2~3日用1次,无排斥迹象可术后2个月停用。

4.注意事项:(1)眼部的不良反应:尤应注意诱发糖皮质激素型青光眼,对于术前基础眼压高的患者,术后在用糖皮质激素时,应经常测量眼压,因为这 部分患者易发生青光眼,而及时发现类固醇性青光眼,只需停药,眼压可逐渐恢复正常。对术后盲目用药,造成类固醇青光眼致视力不能挽救的病例屡见不鲜,因此 用药期间,严密观察眼压十分必要。此外,长期糖皮质激素的应用还可增加白内障的发病率。(2)诱发和加重感染,糖皮质激素可减弱机体防御疾病的能力,有利 于细菌、真菌的繁殖及扩散,所以严重感染的角膜移植术后在使用糖皮质激素的同时,应联合应用强有力的抗生素。对于严重细菌感染,角膜移植术后慎用糖皮质激 素,真菌和棘阿米巴角膜炎角膜移植术后2周内禁止应用糖皮质激素。(3)影响伤口愈合,角膜移植术后植片上皮愈合不良的,要慎用糖皮质激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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