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呕吐忌甘”,即呕吐病人不宜使用甘味之药,如蜂糖、甘草、大枣之类。在临床实践中,过食甘味之药或甜食而引起呕吐者,时有发生;呕吐而食甘味之药或甜食而致病情加剧者,也屡见不鲜。说明“呕吐忌甘”,确有事实依据。但是象六君子汤、大半夏汤、旋复代赭石汤,这些治呕吐的常用方中却有甘草、大枣等甘味药物,这又是为何?因为甘味之药大多具有健脾益气的功效,脾胃虚弱而呕吐的患者用之,能使脾气健运,呕吐自,止。但是,甘味之药,其性粘滞,用之尚有助湿生痰之弊。故《伤寒论》云:“若酒客病,不可与桂枝汤,得汤则呕,以酒客不喜甘故也。”酒客,即平素嗜酒之人,酒客嗜饮,常多湿热内蕴,予甘味之药,则必助长湿热之势,并致胃气上逆而呕。所以,“呕吐忌甘”,是指罹患痰、饮、水、湿阻滞中焦的病人,而非是指脾胃虚弱之患者。
痰湿者,不宜使用甘味之药,此理端直。但是平胃散治湿,二陈汤、苓桂术甘汤治痰饮,方中为什么也用了甘草呢?因为在这些方剂中,均以温阳燥湿、除痰饮之药为主,用甘草,是为了制止厚朴、半夏、桂枝、苍术之温燥。而且,甘草用量又不大,用之,则无助湿生痰之患。
总之,呕吐有忌甘者,亦有宜甘者,皆各有所指,医者若能扬长避短而用之,则必有利无弊。 (陈询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