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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事业发展新的历史性战略机遇期

2014-10-18 11:24:58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令,加速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进程,提振了全国各族人民的精气神。2013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正式发布。其中,第十二部分明确提出“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的要求,指明了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前进方向,明确了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着力点,迎来了中医药事业发展新的历史性战略机遇期。

  结合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上述提法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反映了中医药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正在日益提升,表明了党和国家坚定不移地、旗帜鲜明地坚持发展中医药事业的决心和态度,表明了已经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纳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予以部署和安排。每一个中医人都必须抓住这一大好历史机遇,为中医药事业发展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共谋大中医战略,走上大发展轨道。

  改革,既是革故鼎新的谋略与措施,又是促进发展的不竭动力。如何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必须以改革的精神来填空补缺、兴利除弊。作为中华中医药学会的一员,作为一个老中医,笔者提出以下建议,谨供各位领导、专家和同仁参考。

  调整国家卫生工作方针

  根据我国医药卫生的历史背景、现实需求、未来发展,为了体现医药卫生的中国特色,为了人民健康,为了国家医药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议国家卫生工作方针调整为“三并重、三优先”:预防与医疗并重,预防优先;农村与城市并重,农村优先;中医西医并重,中医优先。

  制定大中医战略,促进发展中医药成为国家战略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在2013年的全国政协会议上提交了“将中医药发展纳入国家战略”的提案。我认为,王国强委员是从国家安全和发展的高度、从文化传承和传播的广度、从民生需求和福祉的深度向国家提出了一个重大问题,提交了一份重大解决方案。这是因为,党的十八大明确了国家发展的总方向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总布局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五位一体”,总目标是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国家战略”,必须围绕这个总方向、总布局、总目标、总任务进行大局谋划和顶层设计。

  为什么要提出“将中医药发展纳入国家战略”的命题,而不是要求将所有医药发展纳入国家战略?习近平总书记2010年曾说:“中医药学凝聚着深邃的哲学智慧和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健康养生理念及其实践经验,是中国古代科学的瑰宝,也是打开中华文明宝库的钥匙。深入研究和科学总结中医药学对丰富世界医学事业、推进生命科学研究具有积极意义。”

  中医药学是中华民族原创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医药学,中医药学的本源就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医药学的核心价值应当是“以人为本,效法自然,燮理中和,济世活人”,中医药最直接的用途是医疗保健,但中医药学的核心理念、思维模式、资源保护与开发等,都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息息相关,直接关系到国家安全与发展的文化战略、资源战略、人才战略、创新战略、国际合作交流战略等。

  毋庸置疑,中医药与“中国梦”紧密相连。正因如此,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国家战略必然也必须纳入发展中医药的元素。所以,我认为,“将中医药发展纳入国家战略”是造福子孙的大事,正如北宋大儒张横渠所言,这就是“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因此,建议组织制订、提交大中医战略,将其纳入国家战略。

  如何“将中医药发展纳入国家战略”?首先就必须有法律、体制、资金的保障。建议在现阶段应紧紧抓住三个重点:第一,完成《中医药法》立法。第二,统一、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直至县(市),设立财政单列的中医药管理局,解决长期以来“高位截瘫、底盘松软、计划打折、执行拐弯”的问题。第三,将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专项经费列入国家财政预算重点。

  诚如此,必将有利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人民健康,有利于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和经济发展,有利于中华文化传承、传播以及国际交流与合作,有利于社会稳定与和谐,有利于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有利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确立发展中医药事业的跨部委决策常态化机制

  鉴于中医药事业发展涉及文化、卫生、计生、教育、科技、农业、林业、工业、商业、药品食品监管等多部门,非国家卫生计生委以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决策和实施即可“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即可实现其规划或计划。为避免“多龙治水”,政出多门、相互掣肘,建议在国务院领导下,成立“国家中医药事业发展领导小组”,为便于协调具体工作,可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立发展中医药事业的跨部委决策常态化机制。

  将建设中医药全民服务网络作为医改重点

  医改,归根结底是解决“三医”问题:医生、医院、医业。

  医生,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主体,通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充分调动医生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是解决“三医”问题的关键;医院,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平台,通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力提高医院的服务力与可信度,是解决“三医”问题的突破口;医业,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领域,通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医药卫生道路,是解决“三医”问题的终极目标。

  目前,中医药服务是“上盛下虚”,三甲中医医院集中于大中城市,名老中医亦集中于大中城市,社区、基层、农村群众恰恰未能享受到真正的、充分的中医药服务。同时,治疗性用药的中医处方尚未全面纳入医保。建议将建设以三甲(省市)、二甲(县市)中医医院为辐射中心的三级中医全民服务网路作为医改重点,并制订相关标准、列出药材药品目录,将治疗性用药的中医处方全面纳入医保。与此同时,制定中医医疗机构、中医执业人员实际运用中医药临床的考核量化指标,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单位、个人政策性中医临床执业补贴。

  严格遴选、建设中药材种植、采集、炮制、仓储、营销基地

  中药材的种植、采集、炮制、仓储、营销,直接关系到中医医疗保健质量。中医历来讲究“道地药材”、“遵古炮制”。目前,由于多种原因导致假冒伪劣中药材屡禁不止,严重影响中医临床疗效和人民健康。建议明确执法部门、制订管控标准,一方面严厉打击制造、贩卖假冒伪劣中药材的违法行为,一方面加强中药材种植、采集、炮制、仓储、营销基地建设。制订规范、实地考察、公正评估、凭证经管。

  确立中医药独立学术评价体系

  中医药学与西医药学是两个不同的医药学体系。西医药学基于还原论而发展,其诊疗主要采用对抗式思维,着重于寻求致病因子及其病变定位,采用对抗式的治疗方法,定点清除细菌或病毒而治愈疾病;中医药学基于整体论而发展,所探讨的致病外因风、寒、暑、湿、燥、火,内因喜、怒、忧、思、悲、恐、惊等,迄今全世界亦未能发明检测仪器、标准、方法,故其诊疗是采用包容式思维,着重于寻求致病因素及其正气与邪气的消长定位,采用包容式的治疗方法,固护正气、抑制并清除邪气而恢复整体健康。因此,无论临床研究、基础研究、药物研究等,都不应“以西套中”,更不可要求以“与国际接轨”(中医起源于中国,应该是国际与我接轨)的名义“削中医之足适现代医学之履”,否则,中医药的传统必将日益弱化。

  建议由中华中医药学会牵头成立“全国中医药学术评价委员会”,制定和确立独立的、具有中医药学术特点的、体现中医药特色的中医药学术评价体系。各省市成立相应组织,开展中医药医疗、保健、中药、科研、教育等的学术质量评估。

  确立名医培养与遴选的常态化机制

  任何事业发展的关键在人才的培养、遴选与使用,而名医是形象、是标杆、是榜样、是力量,培养和遴选名医是振兴中医药事业的关键。

  由于中医人才培养历来有“七重”:重经典、重师承、重临床、重勤求、重博采、重流派、重悟性。所以中医成才有理论→临床→师承→临床的自身规律。经过数十年来的探索,我国目前在中医入职后,采用继续教育、师承教育、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等三种主要方式培养名医。由于名医培养与成长周期较长,故名老中医历来受到政府与民众的尊重。我国目前已探索了“国医大师”等名医遴选办法,发挥了积极作用,产生了积极影响,但培养与遴选名医的机制尚未常态化。

  根据中医人才成才规律,建议确立中医入职后必须经历师承、优才研修的名医培养的常态化机制,建立“国医大师”、“国家级名老中医”、“国家级中青年名中医”、“省市名老中医”四级名医遴选的常态化机制。

  改革中医药高等院校课程设置与教材,并搜集整理经验方

  课程设置与教材直接关系到人才培养的方向与质量。中医药高等院校课程设置与教材,都是新中国成立以后确定的,并经过多次变更与修改。历来存在的问题是,课程设置中的中医药专业课程所占比例不足60%,中医药专业课程教材的传统、经典中医药教学内容不足60%,而且是“统编”,各院校的教材未能体现“本土”的专长与特色,更未能充分体现当代名老中医的学术经验,如此教材“考场应试”尚可行,“临床应用”则不足。

  建议改革中医药高等院校课程设置,增加中医药专业课程比例,逐步重编教材,增加四大中医药经典(《黄帝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学》)和四小中医药经典(《汤头歌诀》、《药性赋》、《濒湖脉诀》、《医学三字经》)的教学内容以及当代名老中医学术经验及其典型医案。

  另一方面,要保护、利用名医学术经验资源,唐代孙思邈的《千金要方》、《千金翼方》之所以垂名千古,并誉为“药王”,原因之一就是他搜集整理了唐代以前的名医验方和民间验方,验之临床,影响深远。新中国成立65年了,至今只有零散的相关整理研究,尚未将新中国名中医验方和民间验方进行广泛搜集和分类整理。这当然是一个巨大的工程,如果不做,就必然将遗憾留给下一代;如果做好这项研究,就造福于下一代。所以建议开展全国名中医验方和民间验方的整理研究,以期增加、丰富中医药教育、科研的优势资源。

  大力开展境外、国际的中医药合作交流,建立合作交流基地,设立传统医药学大奖

  中医药走向世界,既是传统医药学学术发展的需要,也是提高国家竞争软实力的需要。现在中医药服务已经走进160多个国家和地区,但相对于现代医药学而言,其规模与力量还不足够强大。

  建议在北京、澳门、香港、广州、上海、长春、哈尔滨、乌鲁木齐、拉萨、昆明等地逐步建立中医药(含少数民族医药)对外合作交流基地,以“国际中医药名家研修院”等形式的高级师承与研修教育为中心(外籍中医拜中国名医为师),附设医院、药厂,再选择其中最佳基地,以租赁方式开辟“世界医林”(引进各个国家和地区具有特色疗法的传统医疗机构)、“环球药业”(引进各个国家和地区具有特色的传统药品、药材),从而逐步形成世界传统医药学合作交流的核心区。

  建议设立国际传统医药学大奖(可以命名为“大医奖”、“大医精诚奖”或“岐黄奖”等),成立奖励基金会,制订高标准,组织权威专家评审团,公平遴选、公正评审、公开重奖,将全世界对各种传统医药学临床、教学、科研等的有突出贡献者纳入,逐步形成媲美、超越诺贝尔医学奖的国际医药学大奖,从而确立、强化中医药在世界传统医药学中的领航地位。

  从国家统一大业和中医药发展战略出发,大力开展海峡两岸的中医药合作与交流

  在目前环境、条件下,建议从以下八个方面进一步开展两岸的合作交流:

  一是创建两岸中医药合作交流的常设平台。由两岸中医药主管部门或学术团体(中华中医药学会、台湾中医师公会)建立“海峡两岸中医药联合发展中心”,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两岸中医药合作发展交流的方向、策略、规划、项目、实施办法等。其中心总部及所属办公室可实行每3年在北京、台北轮流当值,非当值之年,该地设立联络处。下设中医药文化、教育、科技、医疗、保健、产业等各专业中心,各专业中心均采用大陆、台湾选择驻地、轮流当值。项目资金来源于承担项目者出资、主管部门立项资助、社会捐赠。

  二是拓展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的基础上,由“海峡两岸中医药联合发展中心”向两岸中医药主管部门申报确立“海峡两岸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班”,选聘国医大师、著名中医药专家授课、带徒,遴选当地优秀执业中医师纳入研修,通过3年培训,考试、考核合格者,授予“海峡两岸名中医”称号。

  三是开展海峡两岸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全国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团的基础上,由“海峡两岸中医药联合发展中心”组建“海峡两岸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团”,遴选两岸专家开展两岸及其相邻地域的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

  四是开创海峡两岸中医药专家诊疗巡回服务。由“海峡两岸中医药联合发展中心”遴选两岸高级专家,组建“海峡两岸中医药专家诊疗巡回服务团”,针对专科专病和疑难杂症,开展两岸及其相邻地域的中医药专家巡回诊疗有偿服务。

  五是联合开展中医药科学研究。由“海峡两岸中医药联合发展中心”选址并遴选两岸高级专家,组建“海峡两岸中医药联合科学研究与产业发展基地”,深入开发两岸中医药自然资源、人力资源、管理资源、商贸资源,研发中医药医疗、养生、保健、文化产品,并联合销售。

  六是联合保护和挖掘中医药传统知识技术。由“海峡两岸中医药联合发展中心”联合大陆、台湾的中医药大学、科研院所、博物馆、图书馆,发现、整理、研究、开发、应用两岸的中医药文献、文物,保护和挖掘中医药传统知识技术;遴选导师,建立“海峡两岸著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搜集、筛选、整理、开发海峡两岸民间医疗保健经验方药、技术。

  七是参与两岸重大中医药学术活动。由“海峡两岸中医药联合发展中心”加盟、策划、参与“岐黄论坛”、“医圣张仲景国际论坛”、“药王孙思邈国际论坛”、“李时珍国际论坛”等重大中医药学术活动,寻根祭祖,闳中肆外。

  八是创建海峡两岸中医药发展论坛。由“海峡两岸中医药联合发展中心”报请两岸有关主管部门核准,创建定期、轮流主办的“海峡两岸中医药发展论坛”。

  通过上述努力,一定能生发两岸中医药共同发展的活力,一定能有效地推动两岸中医药事业学术的相携进步,一定能有力地推动两岸中医药事业的共同发展。

  在新形势下,让我们振奋精神,锐意进取,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以改革精神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背景下,找准方位,谋划布局,完善政策,健全机制,发挥作用,彰显优势,共谋大中医战略,就一定能够让我们中医药事业稳健地、快速地走上大发展的轨道,创造中医药发展史上的新辉煌。(本文为作者在中华中医药学会“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专家座谈会”上的书面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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