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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中医药的主要任务

2014-10-18 11:24:32

  2014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3年中医药工作,分析中医药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部署2014年中医药重点工作,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维,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求真务实、奋发有为,全面推进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

  一、2013年中医药工作主要进展

  (一)以中期评估为抓手,推动了中医药事业“十二五”规划的全面落实

  组织《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这是我局成立以来首次开展五年规划(计划)中期评估。从重点任务看,《规划》确定的11项重点任务已全面实施,56个重点专项中52个有效推进、比例达93%,已完成11个、占20%。从主要任务指标看,11项指标除1项缺乏统计数据外,1项已提前完成,8项达到目标要求70%以上,其中4项达到目标要求90%以上。总体看,《规划》实施进展顺利,牢牢把握和遵循了《规划》确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扎实推进了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特别是在一些关键环节、薄弱领域加大了推动力度,中医药事业保持了健康、平稳、持续发展态势,为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奠定了坚实基础。

  各地也加强了地方规划(计划)的实施力度,如上海开展中医药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中期评估,江苏加强规划落实的绩效考核,辽宁分解任务、细化规划措施,都有力地推动了规划(计划)落实。

  (二)以公立中医医院改革为重点,推动了深化医改中医药工作取得新进展

  县级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探索了新机制。协调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通知》,各地认真落实、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补偿机制,江苏、安徽、湖南等地调整中医医疗服务价格,绝大多数省份保留了中药饮片加成,浙江、重庆等地加强支付方式改革探索,陕西、甘肃等地落实政府投入倾斜政策,有力地促进了中医药服务的提供和利用。第一批238个县级中医医院同步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深化城市公立中医医院改革试点,推广实施中医优势病种临床路径。

  推动中医药参与公共卫生服务取得新进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首次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覆盖目标人群30%的目标,对65岁以上老年人和0-36个月儿童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推进国家基本药物中药品种的规范使用。去年发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版),中成药品种达203种、占总数的39%,比2009年版增加近1倍,藏、蒙、维等民族药首次列入目录。青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目录增补了130种中藏药、占增补的65%。加强中成药合理应用的指导和规范,组织编写了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中成药部分)。

  (三)全面实施中医药服务百姓健康推进行动,推动了中医药更加惠及百姓

  开展由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和“中医中药中国行·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组成的“中医药服务百姓健康推进行动”,作为中医药行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推动中医药更加深入基层、惠及百姓。

  全力推进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各地将提升工程列为政府工作目标,印发实施意见和方案,层层签订责任书,21个省(区、市)以政府名义召开启动会议。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7.6亿元支持县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投入6.3亿元支持县级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以及部分尚未设置县级中医医院的民族地区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与农工民主党中央启动实施中医同行计划。18个省(区、市)将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北京、广东探索“面向基层、横向拓展、纵向延伸、团队帮扶、城乡互动”的服务百姓健康网络建设,推动优质中医药资源向基层流动。天津、湖北、四川等地通过“国医堂”等形式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建设,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了“两升两降”,即服务量、收入上升,药占比、次均费用下降,中医药已成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特色和亮点。

  大力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在试点基础上拓展服务覆盖面,二级以上中医医院都建有“治未病”科室,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在妇幼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疗养院等探索开展“治未病”服务的途径和模式,加强区域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建设,出台了《区域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工作指南》,中央财政投入2.93亿元支持175个地区开展中医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能力建设。规范服务技术,形成了部分常见病多发病高危人群和偏颇体质人群干预调摄方案,加强了对膏方和冬病夏治穴位贴敷技术应用管理。加强“治未病”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发布了《中医预防保健(治未病)服务科技创新纲要(2013-2020年)》。各地加大推进力度,上海探索了中医预防保健与公共卫生融合的新模式,甘肃创建了首个国家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创新区,河北制定了中医药健康养生园区规划,江苏、河南开展了中医药与养老结合的“医养结合”试点。

  深入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福建、江西、湖北等地组织中医药文化科普及义诊,吉林、山东、新疆等地制作播出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类节目,推动了中医药文化传播与知识普及。联合国际健康与环境组织、世界旅游城市联合会等举办“中华民族医药文化展”。加强中医药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组建和培训科普巡讲专家队伍。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已建立基地16家、建设单位5家,云南建成省中医药民族医药博物馆,青海藏医药博物馆已成为宣传藏医药的重要窗口。

  (四)以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为目标,推动了中医医院持续改进

  全面启动中医医院持续改进活动。中医医院(包括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评审稳步推进,评审公布384家三级中医医院,二级中医医院评审全面展开。开展了“以病人为中心,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为主题的持续改进活动,巩固评审成效,强化内涵建设。改进中医医院服务模式,加强中医综合诊疗。出台加强中医护理工作意见,全面部署中医护理工作。推进中医诊疗设备开发应用,开展中医诊疗设备生产示范基地建设。

  重大疾病防治和应急处理能力不断增强。各级重点专科建设全面推进,205个项目纳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中医专业)建设,明确了国家中医药局“十二五”重点专科建设要求。继续开展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梳理验证和疗效总结,新发布58个中医临床路径和中医诊疗方案,总数达311个。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工作,及时制定发布中医诊疗方案,中医药积极参与救治并发挥重要作用。中医药治疗艾滋病项目规模进一步扩大,建立了临床诊疗协作机制。

  中西医结合与民族医药工作稳步推进。第三批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和第二批重点民族医医院建设项目进展顺利,一批中医基础较好的综合医院和行业所属医院调整结构功能、转为中西医结合医院。扩大民族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范围,哈萨克医纳入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宁夏自治区政府召开专门会议,全面部署回医药工作。加强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中央财政首次安排专项资金2800余万元,为中西部地区培养2600名中西医结合人员。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取得新进展,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总后卫生部召开经验交流会,总结经验,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

  (五)以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为切入点,推动了中医药继承创新体系建设

  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取得新进展。阶段评估显示,一是创新建立了符合中医药规律的临床科研模式,真正实现了从临床中来到临床中去,较好地解决了科研与临床脱节问题。二是初步确证了中医药临床疗效的相对优势,14个重点疾病的临床研究结果,与国际标准治疗方案比较,确证了中医或中西医结合治疗的优势。三是具备了承担大型临床研究的能力,构建了国际上首个传统医药科研伦理标准和平台,13个基地的临床实验室通过了ISO15189认证,建立了研究过程四级监察和研究结果第三方评价机制,为中医药协同创新搭建了平台。四是带动了医院服务能力和效率提升,16个基地的床位数和出院人数2012年比2009年分别增长39.38%、55.80%,平均住院日减少1.75天。

  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共享前期普查试点经验,积极争取资金扩大范围,31个省(区、市)都开展了普查试点,探索建立了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信息服务体系,为实施全国中药资源普查打好基础。支持11个省(区)开展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启动5个中药材种苗繁育基地和2个中药种质资源库建设。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启动中医药传统知识调查和研究工作。

  (六)以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人才工程为重点,推动了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师承教育工作稳步推进。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开展第二届“国医大师”评选,启动中医药传承博士后工作,开展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和传承推广基地建设,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和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进展顺利。北京、河南、贵州等地开展了省(市)级名中医评选。

  院校教育改革不断深入。加强中医药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协调教育部开展改革试点。启动全国中医药院校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建设,修订完善了“十二五”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规划。支持农村订单定向中医类学生免费培养,招收中医学本科生1000名。

  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和职业教育得到加强。推进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养,对2300名基层中医药人员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加强基层骨干培养,中央安排专项资金,培养3000名县级中医(民族医)临床技术骨干,对6000名乡村医生开展中医药(民族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发展中医药职业教育,举办全国中药传统技能和中医护理技能大赛。

  (七)以服务贸易为突破口,推动了中医药海外发展

  高层引领,中医药在外交格局中的地位作用不断提升。习近平主席在会见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时指出,要“促进中西医结合及中医药在海外发展”;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提出,“传统医学是各方合作的新领域,中方愿意同各成员国合作建设中医医疗机构,充分利用传统医学资源为成员国人民健康服务”;还先后见证了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乌克兰在中医药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的签署。这充分体现了中医药在我国外交战略中的地位作用不断提升。

  中医药服务贸易取得新进展。联合商务部启动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骨干企业(机构)和重点区域建设,第二届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上中医药专题活动备受瞩目,参展地区从北京扩展到上海、甘肃、广西、内蒙古等地,交易额达2.1亿元人民币,较上届大幅增长,得到中央领导充分肯定。上海出台第一个地方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成立中医药国际服务贸易促进中心,探索立足国内面向海外的服务模式。黑龙江、内蒙古、广西、海南、云南等地利用区位优势,积极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

  多边合作、双边合作和两岸四地联系更加紧密务实。与世界卫生组织首次签署中医药方面项目协作协议,对推动中医药广泛走向世界具有重要意义。中医药标准国际化进程加快,与国际标准化组织等合作更加紧密。与法国、澳大利亚、新加坡、韩国等签署中医药合作协议、备忘录和会谈纪要。深化两岸四地合作,内容更加丰富,机制更加完善,层次不断提升。

  (八)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推动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落实“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剖析“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主题,结合行业特点,抓好各个环节,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一是强化学习教育,坚定理想信念,践行群众路线更加自觉坚定,宗旨意识进一步巩固,政治定力明显增强。二是创新特色活动载体,实施全国“中医药服务百姓健康推进行动”,在机关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和谐型、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把教育实践活动推向深入。三是聚焦“四风”问题,找准穴位,抓住要害,辨证分型,对症下药,标本兼治,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规章制度不断健全完善,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四是运用“三观互动”的理念和方法,着力推动解决影响和制约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着力转化为服务百姓的行动措施,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了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使教育实践活动真正成为一项群众满意工程。

  统筹做好其他中医药工作。一是推动中医药法制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中医药法列为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和2013年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一档项目。地方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山西修订出台发展中医药条例。中医药标准化工作扎实推进,内蒙古、西藏等地加强民族医药标准建设。二是加强中医药新闻宣传工作,打造宣传平台,做好信息公开,正确引导舆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三是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取得进展,与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医药服务信息化建设列入六项重点工程。中医药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中药资源监管系统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的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四是加强中医药监督工作,严格中医医疗广告监管,严厉查处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进一步整顿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服务秩序,探索建立中医药监督工作机制。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中医药工作必须坚持服务服从于国家改革发展大局和卫生计生工作全局,坚持服务百姓健康、满足群众需求的宗旨,坚持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必须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若干意见》,紧紧围绕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积极参与深化医改,紧紧围绕完善政策机制大胆探索改革创新,紧紧围绕提高服务能力加强内涵建设推进继承创新。

  同志们,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正确领导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级卫生计生、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广大中医药工作者团结协作、扎实苦干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国家中医药局,向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向各级卫生计生、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广大中医药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二、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全力推动事业发展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开放新的重要关头,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合理布局了深化改革的战略重点、优先顺序、主攻方向、工作机制、推进方式和时间表、路线图,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又一次总部署、总动员,标志着中国的改革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必将对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一)充分认识和把握中医药事业发展面临的“大势”,乘势而上、顺势而为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善于观大势、谋大事,正确认识和积极顺应中国和世界发展大势,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党和国家面临的大事,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跟上时代前进步伐。当前,中国的“大势”,就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落实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总布局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以及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中国的“大事”,就是全面落实三中全会作出的深化改革战略部署,解决事关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事关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各种难题。

  我们要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要紧紧围绕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把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搞上去的“大局”,充分认识当前中医药发展的“大势”,牢牢把握中医药发展所处的历史方位,科学谋划中医药发展的“大事”。一是中医药发展正处在能力提升推进期,要求我们不断扩大中医药服务覆盖面、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中医药发展正处在健康服务拓展期,要求我们进一步转变服务方式、完善服务功能、丰富服务内容。三是中医药发展正处在参与医改攻坚期,要求我们紧紧围绕医改总体目标,努力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四是中医药发展正处在政策机制完善期,要求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着力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综合来看,中医药发展仍处在历史性战略机遇期,要求我们从历史的方位、民族复兴的高度,紧紧抓住难得的机遇,乘势而上,科学谋划新时期中医药发展的“大事”,在谋大局中抓重点、定政策、建机制,全力推动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协调发展,进一步提高中医药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二)充分认识和把握三中全会对中医药改革发展提出的新要求,解放思想、凝聚共识

  全面深化改革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党在新的时代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2014年是改革年,要把改革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用改革的思路和方法破解发展难题,以改革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实践证明,改革是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我们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提出了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协调发展的新思路,探索建立了“三观互动”的中医药工作新机制,初步形成了“六位一体”全面协调发展的新格局。但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中医药发展还面临一系列矛盾和挑战,前进道路上还有不少困难和问题。比如: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中医与中药、临床与科研、事业与产业等发展不相协调,中医医院内涵质量与规模速度不相适应,继承不足、创新不够等问题依然存在,发展方式依然粗放,国内与国外发展缺乏统筹,等等。解决这些问题,关键在于深化改革;加快事业发展,出路在于深化改革。

  改革蓝图绘就,集结号角吹响。要切实增强改革的信心和勇气,按照中央的要求,一是正确推进改革,改革要有利于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有利于更好地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二是准确推进改革,改革要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以问题、需求为导向,聚焦影响和制约中医药发展的关键问题,把握多元化和多层次社会需求。三是有序推进改革,对一些已经看好、看准的问题,就要坚决改、尽快改,比如,中医药院校教育应当强化中华传统文化素养的培养已经形成共识,应当尽快拿出具体改革措施加以推动;再如,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应当加快改革服务模式、转变发展方式。对于一些目前还看不准、吃不透的问题,就要通过调查研究,试点探索,找到改革的路径和策略,比如,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其服务模式和体系、质量控制和监管等,是按照现有的医疗服务来做,还是另建一套,需要通过试点,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提出具体办法措施。四是协调推进改革,要注重改革的关联性和耦合性,统筹规划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要素,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使各项改革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协调配合,既要坚持整体推进,也要注重抓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努力做到全局和局部相配套、治本和治标相结合、渐进和突破相衔接,实现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统一。

  (三)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维,着力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

  这些年,中医药事业之所以能够得到较快发展,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党和国家以及各地出台了一系列扶持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随着国内外环境和事业发展发生深刻变化,一些制度、机制已经影响和制约了中医药事业发展,总体来看,有利于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政策体系还不完善,中医药统筹规划协调发展机制还不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规律和发展要求的法律制度体系还未形成。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是继党的十七大、十八大报告中提出“扶持和促进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要求之后,再次将中医药放在党和国家改革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来安排部署,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更加重视,表明了中医药地位作用的不断提升,也抓住了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关键。

  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要求我们从改革的视野、三观的角度,摸准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脉,真正解放思想、创新观念,开好完善政策机制的药方。宏观上,要着力建立健全中医药事业发展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机制,如完善中医药工作跨部门协调机制,建立工作规则,健全规划统筹机制等。中观上,一要着力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的管理政策,如完善中医医疗机构分类和评价政策等;二要着力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提供与利用的鼓励政策,如完善中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探索建立中医药服务财政补贴制度,在医保结算制度中探索中医优势病种“打包付费”政策等;三要着力建立健全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筹资政策,如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政策,完善社会资本办中医的优惠政策等;四要着力建立健全中医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如建立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政策,完善中药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政策等。微观上,要将一切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机制,转化为服务百姓的具体措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现实需求,不断培育新需求,引导激发和努力释放有效需求,为维护和增进人民群众健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关于2014年主要任务

  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改革创新统领各项中医药工作,着力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强化规划统筹,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深入开展中医药服务百姓健康推进行动,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改中的作用,切实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推动中医药海外发展,求真务实、奋发有为,全面推进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

  关于今年工作的各项任务,国家中医药局已拟订《2014年中医药工作要点》(讨论稿)提交会议讨论。下面我着重围绕做好重点领域改革发展,谈谈基本思路和具体要求。

  (一)深化战略研究,着力推动中医药发展列为国家战略

  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当前,中医药发展的内外环境都在发生深刻变化,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思路、新布局、新目标对中医药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中医药发展承载的内涵、外延也远远超出了医疗卫生属性的范畴,涉及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各个方面,需要我们适应时代的呼唤、面向未来的需求,深化战略研究,对中医药发展进行顶层设计、整体谋划。一方面,要充分认识中医药发展面临的形势、所处的历史方位,准确把握未来发展的需求和趋势,明确国家发展中医药的基本原则和总体思路,研究提出发展中医药的战略方针、战略目标、战略任务、战略步骤以及战略措施。另一方面,要将研究成果转化为中医药发展的规划和措施,按照国务院《若干意见》的任务要求,推动编制实施国家中医药中长期发展专项规划,使中医药发展成为国家战略。

  (二)制定规划措施,着力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

  《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作为我国首个指导健康服务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将“全面发展中医医疗保健服务”作为八项主要任务之一,这是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和范围的绝好时期。上半年,首要任务就是要根据重点任务分工,抓紧研究制定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和措施。这个规划要紧紧围绕产业发展,紧紧围绕服务于我国经济发展,探索建立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和服务模式,完善政策和机制,打造一批中医药健康服务知名品牌,形成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集群。这个规划要与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及将要研究制定的“十三五”规划相衔接,但更要各有侧重。同时,要边规划、边推进,一些工作可试点先行,特别是要做好中医药服务百姓健康推进行动、中医预防保健(治未病)服务科技创新纲要、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中医药信息化建设等已经开展的工作。

  (三)深度参与医改,着力推动中医药发挥更大作用

  深化医改四年多,中医药全面参与,在我国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也推动解决了中医药发展中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但同我国全面深化改革一样,进入了攻坚期和深水区,需要攻克的顽瘴痼疾很多,必须按照深化医改的总体要求,加强研究,科学论证,大胆探索,着力推进。今年,一要着力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进一步探索建立中医药服务补偿机制、符合中医医院特点的绩效评价机制和人事薪酬制度。推进县乡中医药服务一体化管理和中医医疗联合体试点,促进优质中医医疗资源纵向流动。二要着力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总额控制、单病种付费等改革中,研究制定鼓励提供和利用中医药的政策。三要着力推动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落实鼓励和规范社会办中医的政策。四要改进中医类别医师的执业注册,允许多点执业。同时,在做好已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项目基础上,试点探索新项目。

  (四)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着力加强中医医院内涵建设

  中医医院是中医药服务的主要窗口,在中医药服务体系中处于重要而关键的位置,内涵质量、特色优势、服务好坏等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中医药的看法和认识。近年来,各级中医医院得到快速发展,规模不断扩大,服务量明显增长,中医药特色优势淡化趋势得到遏制并扭转,但特色优势还未充分发挥,诊疗方法和手段单一且分散,管理能力和水平与医院的快速发展还不相适应等问题,仍受到广泛关注,需要通过改革的办法加以解决。首先,要转变中医医院发展方式,在注重合理扩大规模、避免盲目扩张的同时,更加注重内涵质量,切实加强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培育特色专科、优势领域,拓展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有效途径。其次,要改革中医医院服务模式,推进多种方法综合干预,注重治疗和预防、养生、保健、康复服务的结合,形成具有中医特色的综合服务模式。再有,要改革和完善中医医院评价机制,探索建立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制度,突出内涵质量、特色优势、临床疗效以及应急能力的要求,引导和推动中医医院持续改进。

  (五)建立完善评价制度,着力提高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

  一直以来,我们高度重视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和机制建设,培养了大批各级各类中医药人员,为事业发展提供了保障。但当前中医药人才供给和社会需求不相适应、中医药人员尤其是中医临床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令人堪忧等问题还比较突出,而评价机制不健全、不合理是一个重要原因,需要下大功夫来解决,用评价机制的改革来促进人才培养方式的转变,使评价机制改革与培养机制改革协同推进。一要加快推进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机制,强化中华传统文化素养的培养。二要改革和完善中医药人才激励机制,通过“国医大师”、“名中医”等评选,探索建立褒奖制度,营造优秀中医药人才脱颖而出的氛围,引领中医药人才发展方向。三要改革和完善中医药人员特别是中医执业医师的准入评价和定期考核机制,重点加强中医药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考评。四要改革和完善中医药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机制,更加注重实践能力、工作绩效、职业素养的考评。五要改革和完善中医药人员职业技能鉴定机制,规范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技能鉴定。

  (六)建立健全体制机制,着力加快中医药协同创新

  党的十八大确立了创新驱动发展的重大战略,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任务,提出要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这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协同创新对于中医药来说,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通过开展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构建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科研体系、建设中医药重点研究室等,倡导打破围墙、整合资源,中医药协同创新已有一定基础。但也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为动力不足,机制不畅,政策支持不到位。加快中医药协同创新,一要强化规划统筹,部署实施一批协同创新项目,加快服务技术创新、仪器设备研制。二要创建战略联合体,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企业及金融机构之间深度合作,打破创新主体间的壁垒,尤其要利用好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这个平台和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形成的机制,建立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以及区域特色产业创新集群。三要推进制度创新,研究制定促进跨领域、跨产业、跨学科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建立中医药科技人才流动机制。

  (七)深化国际交流合作,着力推动中医药海外发展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强调要始终坚持改革开放,对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作出了战略部署,国际社会对中医药的认知和期待正在发生重大变化,中医药在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中的格局也正在发生积极变化。这为中医药海外发展提供了机遇、创造了条件、明确了目标,需要我们着力深化对外交流合作,推动制定中医药海外发展战略。中医药海外发展,要立足于服务我国公共外交、经济外交,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我国开放型经济发展。要以服务贸易为重点,在统筹“走出去”、“请进来”基础上,优先发展面向海外的服务。要通过传播中医药健康文化,提高国际社会对中医药的认知和认同,着力培育海外市场;通过打造知名品牌、促进产业集群,着力培育竞争优势;通过发展养生医疗旅游等多元服务,着力吸引境外消费;通过高层推动和贸易谈判,着力为中医药海外发展创造政策和法律环境;通过参与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着力引领国际传统医药发展。

  (八)加快推进立法进程,着力加强中医药法制规范建设

  中医药法的制定,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全行业翘首期盼。法律草案已上报国务院,但总体看,形势仍然很紧迫,任务仍然很艰巨,需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推进立法进程。一要把认识基本一致、实践证明成熟可行的制度规定、政策措施固定下来,对暂时存在分歧的内容,要在立法过程中不断深化认识,统一思想。二要准确把握影响立法进程的关键问题,如有关传统中医师制度、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民族医药等,是立法中不可回避的,要深化研究,加强协调,妥善解决。三要处理好推进立法进程与修改完善法律草案的关系,不要因为我们行业自身对具体条款的不同意见甚至争议而影响进程。与此同时,要加强中医药标准化建设,抓好中医药标准制修订,做好标准应用评价和实施推广。还要强化中医药监督工作,特别是针对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建立完善监督机制。

  (九)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着力转化为服务百姓行动措施

  半年多的教育实践活动,改变了作风,推动了工作,积累了许多好经验,需要进一步巩固活动成果,并把这些成果制度化、长效化。一要着力于整改和建章立制,切实解决制度缺位和制度不适用的问题,实现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形成解决“四风”问题长效机制,促进作风的持续改进。二要立足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中医药需求这个根本目标,把作风的转变,转化为服务百姓的行动措施,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三要着眼于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国的深入展开,各地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结合中医药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中医药服务百姓健康推进行动,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我局联合下发的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实实在在成效。

  同志们,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科学谋划中医药事业的改革和发展,进一步激发中医药发展的活力和潜力,大力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加快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为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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