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正处在新旧体制交替阶段,构建新形势下的中医药科技成果评价体系,是科技项目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社会组织作为第三方评价机构,目前宏观政策环境已经基本成熟——
引入“第三方”,构建成果评价新体系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技事业发展,2006年颁布了《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2012年召开了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并颁布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我国科技事业正处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
中医药学与西方医学采取了不同的认识论及方法论来认识生命和疾病现象,是我国最具原始创新潜力和可能的学科领域。实现自主创新,既是中医药自身发展的关键,也是提高健康服务能力和中药产业科技水平,为我国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作贡献的必由之路。通过科技创新,可以整合中医药学和现代医学优势及各自的成功经验,促进两种医学优势互补,相互融合,不仅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医药学奠定基础、引领未来医学发展,而且有可能成为中国科技走向世界的突破口之一。
创新的目的是产出高水平的成果。成果是创新产品的表现形式和主要载体,也是创新驱动发展的桥梁和重要抓手。而成果的评价则是完善、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的关键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