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历经20多年修订,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精神卫生法》 于2012年10月26日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高票通过,并在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一部发展我国精神卫生事业、规范精神卫生服务、维护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顺应了国际社会发展趋势的需要,填补了我国精神卫生领域的法律空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于11月30日委托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中医心理学专业委员会在南京成功举办“中医药行业《精神卫生法》普法培训班”,充分说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在中医药行业实施《精神卫生法》的高度重视。那么,这部法律的实施,对我国中医药行业将形成怎样的影响?本版将分期从中医药行业面临的机遇、存在的问题、应对的措施、人才培养、共性问题及对策几方面介绍。
充分肯定中医药应参与精神卫生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以下简称《精神卫生法》)第11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精神卫生科学技术研究,发展现代医学、我国传统医学、心理学,提高精神障碍预防、诊断、治疗、康复的科学技术水平。本条中规定的“我国传统医学”源于宪法规定,内容则包含着中医学和其他各民族的传统医学。实际上,把“心理学”这个词置于“我国传统医学”之后,似乎又特指还有心理学特别是传统医学中的心理学这个含义了。
这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条文只有中国才能产生,充分彰显其中国文化特色,至少包含着以下几个方面意义。一是对我国传统医学特别是中医学参与精神卫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显示中医与中医心理学已经参与了大量的精神卫生与临床心理工作。二是要在中国开展精神卫生工作,开展精神疾病的预防、治疗与康复,提高中国的心理健康水平,离不开中国临床心理学,离不开中国传统医学(目前发挥主导作用的是中医)和中医心理学参与。三是明确表明提高中国的精神卫生水平,要充分发挥传统医学作用。
给中医精神病学、心理学带来新机遇
可以认为,《精神卫生法》实施将会给中国的精神医学、临床心理学带来发展机遇,也不可避免地会给中医精神病学和中医心理学带来新的发展机遇。这种机遇,可以通过以下内容充分反映出来。
《精神卫生法》第23条规定,从事精神障碍诊断、治疗的专科医疗机构还应当配备从事心理治疗的人员;心理咨询人员不得从事心理治疗或者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第51条规定,开展精神障碍诊断、治疗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依照医疗机构的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一)有一从事精神障碍诊断、治疗相适应的精神科执业医师、护士;(二)有完善的精神障碍诊断、治疗需要的设施和设备;(三)有满足开展精神障碍诊断、治疗管理制度和质量监控制度。第65条规定,综合性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开设精神科门诊或者心理治疗门诊,提高精神障碍预防、诊断、治疗能力。
经向有关部门咨询,综合性医疗机构包括综合性中医院。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信春鹰副主任在其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释义》中进一步指出:这一规定保证了《精神卫生法》实施后我国综合性医疗机构精神科门诊和心理治疗门诊的建设,使综合性医疗机构能够作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中发挥主体作用。开设精神科门诊和心理治疗门诊要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当然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规定有步骤地进行,显然这是指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问题。并且指出,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包括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组织制定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
以上充分说明,《精神卫生法》不可避免地会给中医药参与精神卫生工作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也给中医学中的新型学科——中医心理学带来巨大的发展空间。具体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就精神卫生工作而言,中医院也应该按要求逐步建立精神科或心理科。这样,中医院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就必然作为今后中医药行业的一项重要工作被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而精神障碍与心理疾病在中医院中所占比例应该超过三分之一之多,这是给中医药学发展带来的重大机遇之一。
二是从事精神障碍诊断、治疗的专科医疗机构还应当配备从事心理治疗的人员。如果实现这个基本需求,未来无论是体制内还是体制外,既懂中医又懂精神与心理学的中医心理学人才培养将面临重大缺口,中医心理学临床人才队伍建设也相应成为中医药学发展另一个重要任务,这也是中医药学发展的机遇之一。
三是第23条还规定:“心理咨询人员不得从事心理治疗或者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因此,大量精神与心理疾病的治疗只能到具有精神与心理障碍诊断与治疗执业资格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势必导致综合性医院特别是中医院心理治疗工作大量增加。
四是中医药学是几千年中国传统文化的临床特征,而中医心理学又是传统中医药学与现代临床心理学结合的产物,它体现了中国临床心理学的本土及本土化特征,必然受到精神与心理障碍患者的喜爱,正因为如此,大量轻中度精神与心理患者才涌入到中医院寻医问药。如果中医院挂牌开展精神卫生工作,必然更容易被广大患者接受。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心理科和广东省中医院心理科的发展实践,充分表明了这一点。
五是由于综合性医院(这里主要指西医院)精神科或心理科目前大多还是以西药治疗为主,精神药物与心理的治疗并未有机结合,大多数医生还停留在精神障碍治疗的生物医学阶段,加上由西方引进的心理治疗方法本土化程度不高,不仅作用有限,患者接受程度也非常有限。而西药对精神障碍的治疗作用虽然非常有效,但临床副作用仍然不可低估,其中一些药物的副作用可能要等很长时间之后才被认识。而中医药和针灸等疗法,特别是现在发展起来的中医心理疗法,对于那些轻中度精神障碍兼具中医药与心理治疗双重作用,相对而言副作用要小得多,患者的接受程度也大得多。
六是第64条规定,医学院校应当加强精神医学的教学和研究,按照精神卫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培养精神医学专门人才,为精神卫生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因此,如果中医药院校敏感地捕捉到这个信息,分析到法律的要求,为满足医院建设精神与心理科的人才需求,迅速发展相关专业,会给中医院校带来新的机遇。
综上所述,《精神卫生法》的实施,给中医药和中医心理学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发展空间,中医药行业要充分认清形势,紧紧把握机遇,努力拼搏,进一步促进中医药事业的更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