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卫生厅、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召开发展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专题座谈会,就《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广西壮族自治区壮瑶医药振兴计划(2010-2015年)(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广西区直中医民族医药机构的领导和专家参加了座谈。
广西卫生厅甘霖副厅长强调,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出台扶持和促进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决定。实施壮瑶医药振兴计划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部区共建兴边固疆卫生惠民工程协议、马飚主席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全区医改方案中提出的一项重要工作。《关于加快广西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决定》和《广西壮瑶医药振兴计划(2010-2015)》将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中医药壮医药条例》颁布实施以后,指导广西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