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笼,本是照明的工具,但我国古代很早就有在灯笼上题字的传统,通常标明宅院、姓氏、府衙。如果在灯笼上题字用作广告宣传,便成为早期的灯笼广告。
据史书记载,灯笼广告始于五代。南宋耐德翁《都城纪胜·酒肆》云:“酒家事物,门设红杈子、绯绿帘、贴金红纱栀子灯之类。旧传因五代郭高祖游幸汴京潘楼,至今成俗。”这里的“栀子灯”,实际上就是最早的灯笼广告。
灯笼广告是夜市出现以后,新兴的一种店铺装饰形式,属于招牌广告的一种。一般悬挂于店铺门前,并用文字表明商号名称或经营品种。如写上“茶馆”“酒楼”“药”等字样,夜间点烛放亮,熠熠生辉,十分引人注目。在宋代,各个行业在庙会期间置办灯笼增添欢乐气氛已较普遍。《东京梦华录》记载:“诸坊巷、马行,诸香药铺席、茶坊酒肆,灯烛各出新奇。就中莲华王家香铺灯火出群,而又命僧道场打花钹、弄椎鼓,游人无不驻足。”
春节、元宵节期间,挂彩灯、放烟火是重要的民俗。一些药商在这些节日里,将自家店铺装饰得灯火辉煌,塑造了实力雄厚的大商形象。宋代元宵节期间,悬挂彩灯之精巧华丽莫过于杭州、苏州、温州三地。而苏州的卖药朱家,灯烛之盛,达到号称“天下第一”的程度。
灯笼的颜色多为红色,传达平安、吉祥、喜庆气氛,不仅十分醒目,而且在寒冷的夜晚,也显得十分温馨。在电灯没有出现之前,夜晚的商业活动主要依靠灯笼,既可以照明,又可用作商业活动的广告,实用价值很强,使用也很普遍。现在的灯箱广告,就是源于古代的灯笼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