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使用社保卡之前,如已发生门诊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答:参保人员在使用社保卡之前应尽早将手中已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单据报销。如持卡就医前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尚未申报的,持卡就医时在起付线以内的门诊医疗费用需要交全费,超过起付线部分的费用,只需交纳自费和自付部分。领卡前未申报的门诊医疗费用,需到区医保经办机构按原流程报销,报销时不会再次扣除起付线。
2.没有拿到社保卡时,就医仍按原流程报销吗?
答:持卡就医只限于开通此项服务的定点医院,社保卡未投入使用前,到未开通持卡就医结算服务的定点医院就医时,还需要按原流程现金全额支付医疗费,并保存好处方明细、收费单据等材料,按原流程手工报销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