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灵枢》卷六第三十六《五癃津液别篇》,又见《甲乙经》卷一第十三。
黄帝问岐伯曰:水谷入于口,输于肠胃,其液别为五:天寒衣薄,则为溺与气;天热衣厚,则为汗;悲哀气并,则为泣;中热胃缓,则为唾;邪气内逆,则气为之闭塞而不行,不行则为水胀。余知其然也,不知其所由生,愿闻其说。
输,逆致也。水谷入于口,逆于肠胃之中,化为津液,凡有五别,则五脏津液。凡所言液者,通名为津,经称津者,不名为液,故液有五也。此略举五液,请解其义也。
平按:《甲乙》无“余知其然也,愿闻其说”九字,《灵枢》“说”作“道”。注“逆致”、“逆别”,别本“逆”均作“送”。
岐伯答曰:水谷皆入于口,其味有五,各注其海,
五味走于五脏四海,肝、心二脏主血,故酸苦二味走于血海。脾主水谷之气,故甘味走于水谷海。肺主于气,故辛走于膻中气海。肾主脑髓,故咸走髓海也。
平按:《甲乙》“各注”作“分注”。
津液各走其道。
目为泣道,腠理为汗道,廉泉为涕道,鼻为涕道,口为唾道也。
故上焦出气以温肌肉,充皮肤,为津;
上焦出气,出胃上口,名曰卫气,温暖肌肉,润泽皮肤于腠理,故称为津也。
平按:“上焦”《灵枢》作“三焦”。《甲乙》“肤”下有“者”字。《灵枢》“为”下有“其”字。
其留而不行者,为液;
水谷精汁,注骨属节中,留而不去,谓之为液。
平按:《灵枢》“留”作“流”。
天暑衣厚则腠理开,故汗出;
因热而腠理开而出者,谓之为汗。
寒留于分肉之间,沫聚则为痛;
寒留分肉之间,津液聚沫,迫裂分肉,所以为痛。
平按:《灵枢》、《甲乙》“沫聚”作“聚沫”。
天寒则腠理闭,气涩不行,水下溜于膀胱,则为溺与气。
此解溺气多之所由也。
平按:《灵枢》“涩”作“湿”;“下溜”作“下留”,《甲乙》作“下流”。
五脏六腑,心为之主,耳为之听,目为之候,肺为之相,肝为之将,脾为之卫,肾为之主水。[平按:“水”《灵枢》、《甲乙》作“外”。]故五脏六腑之津液,尽上渗于目,心悲气并则心系急,急则肺叶举,举则液上溢。夫心系举,肺不能常举,乍上乍下,故 而泣出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