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海清案的确是一个看似有悖常理、让人纠结的特殊案例,不过司法部门对此案的判决却是此假药认定有规、司法裁定有据。厘清人们纠结背后的模糊认知,无疑具有积极的社会与法律意义。
也许,人们对倪海清案的质疑缘于三个方面的认知:一是患癌症等于判死刑,与其束手无策不如死马当作活马医,有药方就可能有希望;二是鼓励治癌探索、期待奇迹出现,更何况药方已显“偏方治大病”的疗效;三是违规制药算违法,危害健康是犯罪,“有功假药”当赦免。但人们不能忽视的一个现象是,患者的“疗效”与下意识的感觉不无关联。尽管“是药三分毒”,但正规药品的副作用是已知和可控的,而未经审批的药方,其“副作用”则可能是潜在和长期的。
倪海清的中草药片剂源于其对一个“祖传秘方”嫁接改造,这种片剂的确对癌症病人有“疗效”,研究成果也获得了国家发明专利,但“有效”并不能掩盖“假药”的属性,有“发明专利”也不等于药品合法。司法的功能不仅是对个案的处理,更应是对类似违法行为的震慑。药品不同于一般商品,制售假药的危害要甚于普通商品的制假售劣,我们不能为了一个看似“有效”的假药而损害了法规的尊严,误导对假药泛滥的铁腕治理。
当然,透过倪海清案的争议,有关部门应对药品售假的治理进行反思与完善。比如让“假药”的认定更趋合理、规范;医学难题攻关探索、发明专利与药品开发如何接轨,等等。
附:倪海清治疗癌症的配方专利内容
发明人:倪海清
肿瘤内服中草药片剂及制备方法
本发明的目的是针对治疗恶性肿瘤西药和放疗毒副作用大,对晚期已转移的恶性肿瘤患者效果不明显的不足之处,提供一种疗效显著、价格低廉、安全可靠、耐受性好、患者依从性高、毒副作用小,见效快,治疗服用无痛苦的肿瘤内服中草药片剂及制备方法。
肿瘤内服中草药片剂原料的重量配比为:半枝莲20 份、白英4 ~6 份、七叶一枝花10 ~15 份、山豆根15 ~25 份、青黛5 ~10 份、牛黄8 ~12 份、苦参20 ~30 份、白头翁20 ~30 份、八角莲10 ~20 份、人参10 ~15 份、虫草0.5 ~2 份、野灵芝5 ~15 份、僵蚕10 ~15 份、急性子1 0 ~15 份、天南星8 ~12 份、防己10 ~15 份、威灵仙10 ~15 份、芙蓉根8 ~15 份、蛇莲10 ~15 份。
制备步骤是: (1) 将治疗中晚期恶性肿瘤( 癌症) 的中草药片剂的原料按重量配比称出后进行干燥,干燥时,温度控制在40 ~60℃,干燥时间4 ~6 小时; (2) 将上述干燥后的中草药片剂的原料通过超微粉碎机粉 碎至800 目以上的微粒; (3) 在上述800 目以上的中草药片剂的原料微粒中加入适量糊精搅拌均匀后制成片剂,其中,肿瘤内服中草药片剂原料微粒与糊精的重量配比为:肿瘤内服中草药片剂原料微粒 100 份、糊精1 ~5 份; (4) 将肿瘤内服中草药片剂进行干燥处理; (5) 干燥处理后的肿瘤内服中草药片剂经检验、包装后,即成肿瘤内服中草药片剂成品。 用本发明治疗中晚期肿瘤( 癌症) 的中药制剂的使用方法:成人每日口服三次,每次六片,一个月一个疗程。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