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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轻视药物性肝损害

2014-10-18 11:01:10

肝脏是药物浓集、转化、代谢的主要器官。由于药物及代谢产物的毒性作用或机体、3才药物产生过敏反应,对肝脏造成损害,引起肝组织发炎,即为药物性肝损害。药物性肝损害占整个药物不良反应的10—15%。现在,药物性肝损伤日益成为常见的肝病之一。特别是临床药物应用的数量不断增加和各级医疗机构中重复用药,不合理用药等现象普遍存在,药物性肝损伤的发生率也在逐渐增加。有些药物性肝炎患者病情危重,甚至会导致患者死亡。

常见的可引起肝损害的药物主要有以下几类:1.抗生素类:如抗结核药物利福平、异烟肼等;大环内酯类药,如红霉素、螺旋霉素等;四环素类;抗真菌药如氟康唑、酮康唑、两性霉素B等。2.解热镇痛药:如扑热息痛、阿司匹林、保泰松、消炎痛等。3.精神病药物:氯丙嗪、奋乃静、阿米替林、丙戊酸钠、苯巴比妥等。4.抗甲亢药物:他巴唑、甲亢平、丙基硫氧嘧啶等。5.抗肿瘤药物:丝裂霉素、更生霉素、环磷酰胺等。6.降糖药物:优降糖、拜糖平等。7.心血管用药:异搏定、胺碘酮等。8.中成药和汤剂:如克银丸、消核片、雷公藤片、牛黄解毒片、六神丸、首乌片、小柴胡汤等。

药物引起肝损害后,常表现肝脏肿大、肝功能异常或伴有黄疸。一旦出现这些症状,应该立即停用已知或可疑的药物,多饮开水,适当给予保肝解毒药物治疗,如维生素,还原谷胱甘肽、肝太乐等,大多数患者经过较短的时间,肝功能即可恢复,不会有后遗症。严重者应住院治疗。预防药物性肝损应尽量不用肝毒性药物,确实因治疗其他疾病需要使用,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并定期监测肝功能情况,切不可自己到药店买药自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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