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孟娟
一年多来,从我开博客和在几个论坛发帖宣传癌症和慢性病只能自愈之后,不断听到各种谩骂,其中比较厉害的是骂我是骗子。但是这些人中的大多数人不会坚持多长时间,因为有的人一开始没明白我说的是什么,没明白自愈和治愈的区别,骂了几次之后看明白了,也就会转变态度了。
有个别人是别有用心的,不是看不懂,而是为了误导网友,其中有的是心理有毛病,有的是医托或者药托。但是他们并没有对我的宣传造成大的影响。这种情况在不是实名制的论坛中也算正常。
但是最近,在天涯杂谈我的帖子“癌症的自愈率能达到100%”中来了几个ID天天来谩骂,造成了很恶劣的影响。除了人身攻击,主要是两个重点,一是说我是骗子,一是说我是非法行医罪。
首先来整明白他们说的“骗子”和“非法行医罪”成立不成立?
1.法律上的“诈骗”和“诈骗罪”不成立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我既不接待病人也不卖药,网上帮助网友看舌象看家里的污染情况也不会问网友的真实信息,不存在骗钱骗色,不存在利益的索取,所以诈骗是不成立的,诈骗罪当然就更无从说起。
2.说我说瞎话骗人也没有任何证据
他们说的骗子,降低一点是说我说瞎话,骗人,癌症自愈是假的。
我说的癌症自愈主要有两点:一是癌症是污染病,病因是居住的内环境有严重的致癌污染;一是说离开污染源不用治疗就能自愈。(现在我们简单一点,只说癌症自愈,不说慢性炎症自愈,因为那个帖子是说癌症。也暂时不说白血病等其他污染病)
这两点哪个是假话?
癌症是污染病,这个是假话吗?
只要不是误诊(可以从舌象判断是否误诊),就是家里或者宿舍有严重的致癌污染,一般是装修或者盖房子了,我和网友提供了大量的实例。就是暂时查不到污染源,因为我不可能亲自去帮助查污染,那就要换住处,换一个十几年没装修没添置东西没有任何变化的老房子住。这个是假话吗?目前的医院和医生没有一个人劝导病人离开污染源,所以癌症现在仍然是绝症。谁敢跟我对着干说我说的这个是假话?别人没这个胆子,只有这几个捣乱的ID敢对网友进行干扰和误导。
癌症离开污染源就能自愈,这个是假话吗?
我一开始说得癌症的只要还有一口气离开污染源就能自愈,后来我纠正,如果到了最末期不能吃饭不能走路就不能保证能自愈了。但是对于每一个病人来说,只要不是最末期(不是医院定的晚期)离开污染源都能自愈,无论什么类型的癌症都可以自愈,这样说“癌症的自愈率能达到100%”也是没错的。
癌症是健康人中毒气了,不用任何治疗,不吃任何药物,离开污染源就能自愈,这样的实例同样我和网友提供了很多。谁能说我的这个说法是假话?那就提供反例,找一个癌症患者,按我说的并经过我的确认离开了污染源,不进行任何治疗和吃药,看最后结果是死了还是痊愈了。可是至今没有一个人提供出这样的反例,那几个天天说我是骗子的ID更是没有能力提供这样的反例。
那就是说,没有任何人能够提供证据来证明我说的“癌症的自愈率能达到100%”是假话是错的。
3.我既不是“行医”,也不是“非法行医”,更没有“非法行医罪”
说我非法行医,还真是第一次听说,之前都是我说别人,居然还有弱智说我是非法行医,还来个什么罪,这可真让人哭笑不得。
行医的定义是从事诊疗活动。
诊疗=诊断治疗:治疗通常是指干预或改变特定健康状态的过程。
癌症我这里是自愈,就是不干预或者改变特定健康状态,因为是健康人中毒气了,只要离开污染源就可以痊愈。这就是自愈和治疗的差别。
我看舌象也是医院检查的补充,就是要判定医院是否误诊,但即使是误诊也要查污染源离开污染源。
我连行医都不是,哪里来个非法行医?非法行医罪更是无从谈起。
第二,这些谩骂诽谤我的ID,法律对他们有没有办法?
1.什么叫“侮辱罪”
http://baike.baidu.com/view/462697.htm
法律上的“侮辱”要点是:
一是,侮辱的对象是自然人。我在网络上是实名的,是真实的人,不是虚拟的ID。
二是,侮辱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
2.什么叫“网络诽谤”和“诽谤罪”?
http://baike.baidu.com/view/546380.htm
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毫无根据或捕风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风不好,并四处张扬、损坏他人名誉,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
网络诽谤,利用互联网,例如论坛进行的诽谤行为。
3.链接:(美国)为泄私愤网上诽谤他人 被法庭判罚千万
http://www.chinabyte.com/446/2616946.shtml
佛罗里达州布劳沃德县一个法庭日前判决,路易斯安那州的凯里·博克女士在网络上对佛州韦斯顿市的休·舍夫女士进行攻击,称其为“骗子”、“行骗大师”等,构成诽谤,应支付原告1130万美元的赔偿金,其中500万美元为惩罚性赔偿。
中国类似的案件也是越来越多。当然中国目前的网络侮辱诽谤民事赔偿数额还是比较少的,一般最多几万。
第三,打官司就打大的,不然不打
一般来讲,我不会和个体的普通人过不去,虽然有些人的素质很低,心理很变态。
我是很着急我博客的传播速度,一年多了,明明知道了癌症和白血病的病因,明明知道这个病很容易自愈,每年全世界癌症和白血病的死亡已经接近1000万条生命,但是我的观点传播速度很慢。
即使这样,我也不会轻易地为了炒作和一些小喽啰们一般见识。
但是,不轻易动作不等于不动作。如果有组织的、小集团的、雇佣人员合伙的攻击,在不断地劝说无效的情况下,我是不会手软的。
当然,我是最希望对手是有一定影响力的名人专家等这样的人。
我想,如果我打官司,是不会来那些虚的,不会为了仅要求侵犯者精神上的赔礼道歉、为了得到赔偿几万那些区区小数给被告挠痒痒似的一点惩罚,而去费心费力的走程序。因为我这个事牵扯了千千万万条生命,是不能手软的事,是必须要做大的事。所以,我的原则是:打官司就打大的,不然不打。
第四,即使我有被冤枉的危险,也在所不惜
在我之前,有好几个被人家冠名的假“神医”落马,现在我这个自封为真的“神医”开始冒头了。有没有危险?生命危险,进监狱的危险,被人陷害的危险?肯定是有,但是,像我这样的人,能怕这些危险吗?呵呵,怎么可能?
因为我那个年代受的是什么教育?刘胡兰、董存瑞、黄继光。。。
再说,我这些发明和发现太大了,颠覆了整个几百年的医学观念,我就是因此没了生命比起这些观念的传播又算得了什么?
当然,当今社会毕竟是人类文明发展得很高了,世界也是一个大家庭,中国已经开放,文革那种秘密把人整死的历史是不会再回来了。所以,我相信,我会好好的活着,很快会站在诺贝尔奖的颁奖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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