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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朱令“铊中毒”事件

2013-05-04 17:23:10

 

作者:孟娟

2013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撰文称,要像防范洪水猛兽一样来防范冤假错案,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

2013年5月8日,北京警方回应“朱令案” 称仍未获取直接证据。

最近网络上因为复旦大学投毒案,又把当年朱令事件挖了出来。看了一些朱令的信息,感觉是不是有可能不是铊投毒,而是药物中毒?

谈谈朱令“铊中毒”事件

图:朱令离中毒最近的照片

一、网络上朱令事件的信息:

1.从1994年11月24日起,朱令开始出现奇怪的中毒症状:起先是肚子疼,吃不下饭;12月5日胃部不舒服;12月8日她的头发开始脱落,并在几天内掉光。

2.12月23日,朱令入住北京市同仁医院消化内科病房,虽然没有查出病因,但住院一个月以后,朱令的病情得到缓解,并长出了头发,于1995年1月23日出院。

3.1995年2月20日,寒假结束,新学期开始,朱令返校。在这期间,朱令每日早饭是母亲带给她的面包和壮骨粉冲剂。 

4.3月6日,朱令的病情恶化,她的腿疼痛很厉害,并感到眩晕,朱令父母将其送往北医三院求治。

5.3月15日,她的症状加重,开始出现面部肌肉麻痹、眼肌麻痹、自主呼吸消失,朱令住进协和医院的神经内科病房,协和医院按照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神经根神经炎诊治。

6.3月23日,朱令中枢性呼吸衰竭,协和医院采取了气管切开术。

7.3月28日陷入昏迷状态,直到8月31日苏醒,朱令共昏迷长达5个月。

8.朱令父母取得朱令的尿液,脑脊液,血液,指甲和头发,于1995年4月28日来到北京市职业病卫生防治所进行检验。 

谈谈朱令“铊中毒”事件

9.2013年,“现在的情况更糟,她已经查出患了糖尿病,而且肺里有一个皮球大小的囊肿。” 

10.搜狐微访谈:方舟子谈铊中毒

方舟子:如果不是从事用到铊盐当原料的职业,又没有仇家,日常生活中很少有铊中毒的可能。我要提醒大家的是,某些植物具有富集铊的能力,其中铊的含量极高,是寻找铊矿的指示植物,这些植物也被用来做中草药,吃中药增加了铊中毒危险。这是远离中药的另一个理由。 

谈谈朱令“铊中毒”事件

表1  五种动物药的铀、钍和铊含量

谈谈朱令“铊中毒”事件

表2  九种植物药的铀、钍和铊含量

11.矿业大学铊中毒学生在京救治有望完全恢复

“情况十分紧急,我们当天就给两个孩子做了检查,发现他们的尿液中铊含量严重超标。”郝凤桐回忆说,这两个孩子的尿铊检测显示,一个超标1000倍,一个超标1400倍。

 

二、我的分析

1.1995年4月28日北京市职业病卫生防治所进行检验结果为:尿液275μg/L,血液31μg/L,头发0.5μg/g,指甲22.8μg/g。

正常人含铊值为:尿液为低于5μg/L。其他应为0或接近0。

矿业大学的学生铊中毒的尿液为5000μg/L以上,因为抢救及时没有留下后遗症。

如果朱令95年4月28日的结果是刚发病不久的检测结果,就有可能是慢性中毒。但是时隔了那么长时间了,到底是急性中毒还是慢性中毒呢?陈震阳教授说是急性中毒,但是他是从朱令的症状判断的。

那就是说,这个检测结果不能准确的判定是否是急性中毒。

2.第一次发病,94年12月23日到1995年1月23日一住院就缓解了,出院后又逐渐恶化。朱令一直在吃保健品和中药,是不是住院后停了自己的药物所以好转了呢?

3.朱令中毒前,从照片上看有些浮肿。在学校学习参加社团活动时间很长很疲劳,又是高度近视(父母都带眼镜,也有遗传因素)带隐形眼镜,是否有睡眠问题?父母是不是有一方体质不好,是不是都不抽烟?

4.如果就是吃中药铊中毒,那朱令的睡眠问题很可能就不是一天二日了,很可能在中毒之前有好几年了。因为睡眠不好会引发很多严重的疾病,尤其是年轻的女生。那么我猜想,在第一次发病前就已经吃保健品很长时间了,然后加了中药,第一次住院后出院又加大了中药的剂量。

5、如果真是本身有比较严重的炎症,再加上药物中毒,会比健康人副作用大,症状也反应大。这就跟炎症错诊为癌症,用化疗毒药或者中药毒药更容易被治死一样。

同样在治疗类风湿关节炎、红斑狼疮等免疫系统的疾病时药物中毒而死的也不少,其中很多中草药都是上面表一和表二中的动植物。

三、朱令的病有没有希望痊愈?

1.看舌象,如果是舌尖边红,就是炎症体质,再进一步询问朱令的父母当初吃的什么方子的中药,如果确定是炎症+药物中毒,就停了一切药物,抽烟+吃扑尔敏+做健心法,尤其是抽烟,因为神经症状很严重。如果就是这个方向,就有可能痊愈。

2.如果没有炎症,而且就是铊投毒急性中毒,现在就是单纯的神经系统的疾病,那就抽烟就成了,就更简单,但痊愈的可能性要小,只能好转,因为铊毒对神经损伤太大。我个人认为,单纯性神经或者精神系统的病是很难治的。 

好吧,就说这么多。

另外,我是坚决反对无证据的推定某某投毒的。我一贯的观点:被冤枉屈死的人比原被害人更值得同情。有的人说,不抓到凶手,就会让那些罪犯觉得犯罪逃脱容易而使我们的孩子天天处在危险与恐怖之中。我反过来问,你难道不怕,你的孩子是好好的良民,却无端的被冤枉被下狱而丢了性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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