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医书 > 教科书 >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第四章 糖皮质激素在不同疾病中的治疗原则--重症患者的加强医疗

感染性休克

书名:《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作者:卫生部

十一、重症患者的加强医疗

(一)休克。

休克是各种致病因素引起的组织灌注和细胞氧合不足的临床综合征,不论何种原因引起的休克,均有其共同的病理生理改变,即组织灌注不足导致的组织缺 氧、无氧代谢、炎症瀑布反应激活和器官功能障碍。理论上,糖皮质激素能增强机体的应激能力,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具有抗炎、抗中毒、抗休克和抗过敏等作 用,因而可用于各种原因的休克,有助于患者渡过危险期;但休克的原发病多种多样、发病机制复杂,需要多环节综合治疗。

感染性休克

感染性休克(septic shock)是由严重全身性感染导致的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当严重全身性感染具有明显急性微循环灌注不足时,即经过最初的液体复苏后仍持续低血压或血乳酸浓度≥4 mmol/L,应定义为感染性休克。

【治疗原则】

在确定组织灌注不足存在的第一时间,开始早期液体复苏、静脉给予抗生素和器官功能支持等综合性治疗措施。治疗尽可能在严密的监护下,按集束化治疗的目标要求序贯进行。

1.对最初液体复苏后持续低血压或血乳酸浓度≥4 mmol/L患者的早期复苏,按早期目标性指导治疗(early goal-directed therapyEGDT)进行。

2.在积极补充循环容量的基础上,及时使用去甲肾上腺素或多巴胺,将平均动脉压(MAP)保持在≥65 mmHg,以保证血流灌注。

3.在容量负荷适当,但心输出量仍不能满足组织灌注需要时,可静脉应用多巴酚丁胺。

4.尽早经静脉使用有效抗生素(最好在确诊后1小时内),在应用抗生素之前留取合适的标本以确定感染源。

5.积极查找并确定感染病灶,采用针对性治疗措施,控制感染源。

6.积极的支持治疗,包括必要时机械通气、肾替代治疗、血糖控制。

7.其他辅助治疗:包括按指征应用糖皮质激素,以及对存在器官功能不全、具有高死亡风险的成年患者如无禁忌证可采用重组人活化蛋白C(rhAPC)等。

【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1.对于液体复苏和(或)血管活性药物依赖的患者,可应用糖皮质激素治疗。

2.糖皮质激素首选静脉用氢化可的松。每日糖皮质激素用量不大于氢化可的松300 mg或相当于300 mg氢化可的松的其他制剂。

3.如果未能获得氢化可的松,而采用无显著盐皮质激素活性的制剂时,可补充氟可的松 50μg/d,口服。

4.糖皮质激素疗程一般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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