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医书 > 教科书 >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第四章 糖皮质激素在不同疾病中的治疗原则--皮肤疾病

湿疹与皮炎

书名:《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作者:卫生部

(五)湿疹与皮炎。

湿疹(eczema)和皮炎(dermatitis)是皮肤科最多见的疾病,是由多种原因引起的皮肤过敏性炎症反应,临床上以红斑、丘疹、渗出和皮肤瘙痒为特征,可呈急性、亚急性和慢性经过。

【治疗原则】

寻找和避免接触可疑过敏物质,积极治疗感染灶或可疑基础病,合理使用外用糖皮质激素和(或)钙调神经磷酸酶抑制剂,口服抗组胺药物以及对症治疗。

【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原则上不全身应用糖皮质激素,而以局部应用为主。外用糖皮质激素应根据病情、病人状况、病变部位、面积等合理用药。一般为每日2次用药,轻度湿疹皮 炎多应用中弱效糖皮质激素,中重度可用中强效糖皮质激素;成年人可用中强效糖皮质激素,小儿和老人多应用中弱效糖皮质激素;头面部和外阴部的湿疹皮炎应外 用中弱效糖皮质激素,四肢躯干湿疹皮炎可用中强效糖皮质激素;手足湿疹皮炎可用强效糖皮质激素;毛发部位宜用溶液,慢性肥厚性皮疹还可用封包疗法或用硬膏 制剂。慢性湿疹的维持治疗(每周用2~3次)可选用中弱效糖皮质激素并逐渐过度到非激素药物。

对于继发自敏性皮炎或面积广泛、渗出明显,应用其他药物难以迅速控制者,可以考虑短期内全身使用糖皮质激素,皮疹控制后逐渐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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