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医书 > 教科书 >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第四章 糖皮质激素在不同疾病中的治疗原则--呼吸系统疾病

哮喘(成人)

书名:《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作者:卫生部

二、呼吸系统疾病

(一)哮喘(成人)。

支气管哮喘是由多种细胞包括气道的炎症细胞和结构细胞(如嗜酸性粒细胞、肥大细胞、T淋巴细胞、中性粒细胞、平滑肌细胞、气道上皮细胞等)和细胞组 分参与的气道慢性炎症性疾患。此慢性炎症导致气道高反应性,通常出现广泛多变的可逆性气流受限,并引起反复发作性的喘息、气急、胸闷或咳嗽等症状,常在夜 间和(或)清晨发作或加剧,多数患者可自行缓解或经治疗缓解。

【治疗原则】

1.糖皮质激素是目前最有效的控制气道炎症的药物。

2.哮喘的治疗目标是达到并维持哮喘控制。

3.哮喘长期治疗方案分为5级。定期随访、评估及监测患者哮喘控制程度,并根据病情变化及时修订治疗方案。

4.应避开过敏原及触发因素,加强患者教育。

5.抗生素仅在有感染指征时使用。

6.危重哮喘急性发作经规范药物治疗后仍无改善甚至持续恶化者,应及时给予呼吸支持治疗。

【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1.吸入型糖皮质激素是哮喘长期治疗的首选药物。急性哮喘发作可全身使用糖皮质激素。

2.给药途径包括吸入、口服和静脉应用。非应急治疗时吸入给药为首选途径。

3.绝大多数慢性持续哮喘患者吸入小剂量糖皮质激素(相当于每天使用400μg的布地奈德)即可较好地控制。一般中重度持续哮喘可选用吸入糖皮质激素和长效β2-受体激动剂的联合制剂。当哮喘控制并维持至少3个月后,逐步减量,直至达到吸入糖皮质激素的最小有效剂量。在哮喘控制不理想时,需及时评估,上调治疗,症状急性恶化,可将吸入糖皮质激素增加4倍,连续应用7~14天。

4.哮喘轻中度急性发作可口服糖皮质激素。参考剂量为:泼尼松或泼尼松龙20~40mg/d,5~7 天,症状缓解后逐渐减量至停用,可根据病情的严重度适当调整剂量和疗程,也可以雾化吸入布地奈德混悬液2~4mg/d治疗。严重急性哮喘发作时,静脉及时 给予琥珀酸氢化可的松(200~1000mg/d)或甲泼尼龙(40~160mg/d),无糖皮质激素依赖倾向者可在短期内停药,有糖皮质激素依赖倾向者 可适当延长给药时间,控制哮喘症状后逐渐减量。不推荐长期使用地塞米松。对未控制和急性加重的难治性哮喘患者,可先给予较大剂量的糖皮质激素控制症状,再 逐渐减少剂量,用最低剂量维持治疗。此外,应同时给予大剂量吸入型糖皮质激素,以减少口服糖皮质激素维持剂量。

5.吸入型糖皮质激素在口咽局部的不良反应包括声音嘶哑、咽部不适和念珠菌定植、感染。吸药后应及时用清水含漱口咽部。长期使用较大剂量吸入型糖皮质激素者亦可能出现医源性库欣综合征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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