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按:此篇自篇首至阴乔,见《灵枢》卷五第二十三《热病篇》。自“目眦外决”至末,见《灵枢》卷五第二十二《癫狂篇》。又自篇首至末,见《甲乙经》卷十二第四。
目中赤痛,从内眦始,取之阴乔。
目内眦,阴乔脉也,故取所主之输也。
平按:“乔”《灵枢》、《甲乙》作“ ”。
目眦外决于面者,为兑眦;在内近鼻者,上为外眦,下为内眦。
人之目眦有三:外决为兑眦,内角上为外眦,下为内眦。准《明堂》兑眦为外眦,近鼻者为内眦也。
平按:《灵枢》“兑”作“锐”;“近鼻者”下有“为内眦”三字。注“准《明堂》”袁刻作“唯《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