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缺,只余卷尾,篇目亦缺)
平按:此篇自“此五色之死也”以上残缺,篇目亦不可考,故自“心之合脉也”至“白如枯骨者死”,从《素问・五脏生成篇》补入。自“此五色之死也”至“针之缘而去也”,见《素问》卷三第十《五脏生成篇》,又见《甲乙经》卷一第十五,惟编次小异。自“目色赤”至末,见《灵枢》卷十一第七十四《论疾诊尺篇》,又见《甲乙经》卷十二第四。
心之合,脉也;其荣,色也;其主,肾也。肺之合,皮也;其荣,毛也;其主,心也。肝之合,筋也;其荣,爪也;其主,肺也。脾之合,肉也;其荣,唇也;其主,肝也。肾之合,骨也;其荣,发也;其主,脾也。是故,多食咸,则脉凝泣而变色;多食苦,则皮槁而毛拔;多食辛,则筋急而爪枯;多食酸,则肉胝□而唇揭;多食甘,则骨痛而发落,此五味之所伤也。故心欲苦,肺欲辛,肝欲酸,脾欲甘,肾欲咸,此五味之合,五脏之气也。[平按:《素问》作“此五味之所合也。五脏之气”,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云:‘此五味之合五脏之气也’,连上文。《太素》同。”]故色见青如草兹者死,黄如枳实者死,黑如 者死,赤如 血者死,白如枯骨者死。[平按:①以上从《素问・五脏生成篇》补入。]此五色之死也。
兹,青之恶色也。 ,音苔,谓草烟栖聚 煤,黑之恶色也。 ,凝恶之血也。枯骨,白之恶色也。
平按:《素问》“之”下有“见”字。
①“平按”二字,萧本原无,为避免与杨上善注文混淆,依萧氏体例补加。后同,不再举。
青如翠羽者生,黑如乌羽者生,赤如鸡冠者生,黄如蟹腹者生,白如豕膏者生,此五色见而生者也。
此五者,皆病候不死者色也。
平按:《素问》“黑如乌羽者生”在“白如豕膏者生”下;“见而生者也”作“之见生也”。《甲乙》“羽”下、“冠”下、“腹”下、“膏”下,均无“者生”二字。
生于心,如以缟裹朱;生于肺,如以缟裹红;生于肝,如以缟裹绀;生于脾,如以缟裹栝楼;生于肾,如以缟裹紫。此五脏所生之荣也。
缟,工道反,白练。此五者皆是无病平人之色也。
平按:《甲乙》“楼”作“蒌”;“蒌”下有“实”字。《素问》“荣”上有“外”字,《甲乙》同。
味当五脏:白当肺,辛;赤当心,苦;青当肝,酸;黄当脾,甘;黑当肾,咸。
此言五味脏色所当也。
平按:《素问》“味”上有“色”字。
故白当皮,赤当脉,黄当肉,青当筋,黑当骨。
此言五事五色所当也。
平按:《素问》“青当筋”在“黄当肉”上。
诸脉者皆属于目,诸髓者皆属于脑,诸筋者皆属于肝,诸血者皆属于心,诸气者皆属于肺。此四肢八溪之朝夕也。
诸脉、髓、筋、血、气等五,属血气,皆于四肢八溪朝夕往来。八溪,八脉也。
平按:《素问》“肝”作“节”。
故人卧血归于肝,肝受血而能视,足受血而能步,掌受血而能握,指受血而能捕。
人卧之时,肝、足、掌、手指四事,皆受作②于四③,能有所用也。
平按:“捕”《素问》作“摄”。注“指”上“手”字,据经文肝、足、掌、指四事,疑衍。
卧出而风吹之,血 而肤者为痹, 于脉者为泣, 于足者为厥。
出,不覆身也。卧不覆身,为风所吹,寒风入腠,血寒凝聚,积肤为痹,积脉血涩,积足为厥。厥,逆也。
平按:“ ”《素问》作“凝”。“而肤”,“而”字,《素问》作“于”,应依《素问》为允。
此五者,血行而不得反其故空,故为痹。
此诸五者,为得寒邪,入血凝涩,不得流入空窍中,故聚为足厥之病。有“三”无“五”,“五”当字误也。
平按:“五”《素问》作“三”;“故空”《素问》作“空故”,据本注,应依《素问》为允。
人有大谷十二分,小溪三百五十四,名小十二关,此皆卫气之所留止,邪气之所容也,针之缘而去也。
小曰溪,大曰谷,溪、谷皆流水处也。故十二经脉名为大谷,三百六十五络名曰小溪,据前后体例,无五十四。手足十二大节,名十二关。此等溪谷关节,皆是气之行止之处,故为卫气所留,邪气所容,缘此针石行之,以去诸疾也。
平按:“小十二关”《素问》作“少十二俞”,新校正云:“《太素》俞作关。”“容”《素问》作“客”。“针之缘而去也”,《素问》作“针石缘而去之”。
目色赤者病在心,白在肺,青在肝,黄在脾,黑在肾。黄色不可名者,病在胸中。
恶黄之色不可譬喻言之,言之故不可名之也。
平按:《甲乙》白、青、黄、黑下均有“色者病”三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