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医书 > 教科书 >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第四章 糖皮质激素在不同疾病中的治疗原则--血液系统疾病

淋巴瘤

书名:《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作者:卫生部

(四)淋巴瘤。

淋巴瘤是主要承担机体免疫功能的细胞——淋巴细胞(主要包括B、T和NK细胞)的恶性肿瘤,分为两大类,即霍奇金淋巴瘤(HL)和非霍奇金淋巴瘤(NHL)。HL包括5种病理类型,NHL病理类型则多达40余种。

【治疗原则】

1.依据病理类型、临床分期和预后指数等选择适当的联合化疗方案。

2.综合运用化疗、放疗、造血干细胞移植和支持治疗等手段,使病情尽可能缓解彻底,延长生存期。

【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淋巴瘤联合化疗方案有多种,不同方案所用糖皮质激素种类、使用时间、单日(次)剂量及单疗程总剂量均不同。联合化疗方案中糖皮质激素以泼尼松为主,如HL多数方案使用泼尼松,单疗程总剂量为560 mg/m2,均分为14次,每天1次,可连续或隔日口服。NHL常用方案多选择泼尼松,剂量为40~100 mg•m-2•d-1,连续口服5天。少数方案使用地塞米松,如Hyper-CVAD中地塞米松为40 mg/d,于第1~4和11~14天口服或静脉滴注。个别方案(CAPE)中的糖皮质激素为泼尼松龙,剂量50 mg•m-2•d-1,第2~5天口服。

淋巴瘤联合化疗方案中糖皮质激素使用多不超过2周,可按规定时间用完即停,无需逐渐减量至停药。尽管如此,由于淋巴瘤需多个疗程的化疗,仍要注意糖 皮质激素长期应用的副作用,如停药后出现的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骨质疏松症或股骨头坏死、免疫功能受抑制(与放、化疗有关,非糖皮质激素反复、大剂量应用 单一因素所致)造成的微生物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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