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医书 > 中医古籍 > 证类本草 卷第二十七

苜蓿

书名:《证类本草》  作者:唐慎微

味苦,平,无毒。主安中,利人,可久食。

陶隐居云∶长安中乃有苜蓿园,北人甚重此,江南人不甚食之,以无味故也。外国复别有苜蓿草,以疗目,非此类也。唐本注云∶苜蓿茎、叶平,根寒。主热病,烦满,目黄赤,小便升,令人吐利,即愈。臣禹锡等谨按孟诜云∶患疸黄人,取根生捣,绞汁服之,良。又,利五脏,轻身;洗去脾胃间邪气,诸恶热毒。少食好,多食当冷气入健人,更无诸益。日华子云∶凉,去腹脏邪气,脾胃间热气,通小肠。

食疗∶彼处人采根,作土黄 也。又,安中,利五脏,煮和酱食之,作羹亦得。

衍义曰∶苜蓿,唐・李白诗云∶天马常衔苜蓿花,是此。陕西甚多,饲牛、马。嫩时,人兼食之,微甘淡,不可多食,利大小肠。有宿根,刈讫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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