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医书 > 中医古籍 > 证类本草 卷第十九

诸鸟有毒

书名:《证类本草》  作者:唐慎微

凡鸟自死目不闭者勿食。鸭目白者杀人。鸟三足四距杀人。鸟六指不可食。鸟死足不伸不可食。白鸟玄首,玄鸟白首不可食。卵有八字不可食。妇人妊娠食雀脑,令子雀目。凡鸟飞投人,其口中必有物,拔毛放之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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