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医书 > 中医古籍 > 证类本草 卷第十五

怀妊妇人爪甲

书名:《证类本草》  作者:唐慎微

取细末置目中,去翳障。(新补 见陈藏器。)

臣禹锡等谨按日华子云∶手爪甲,平,催生。

葛稚川治忍小便胞转。自取爪甲烧灰,水服。又方∶治妇人淋。自取爪甲烧灰,水服。

亦治尿血。

衍义曰∶人指甲,治鼻衄,细细刮取,俟血稍定,去瘀血,于所衄鼻中搐之,立愈。独不可备,则众人取之,甚善。衄药,并法最多,或效或不效,故须博采,以备道途、田野中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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