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医书 > 中医古籍 > 证类本草 卷第十四

紫真檀

书名:《证类本草》  作者:唐慎微

味咸,微寒。主恶毒,风毒。

陶隐居云∶俗人摩以涂风毒诸肿,亦效。然不及青木香。又主金疮止血,亦疗淋用之。

唐本注云∶此物出昆仑盘盘国也。虽不生中华,人间遍有之也。臣禹锡等谨按日华子云∶紫真陈藏器云檀树如檀。出海南。本功外,心腹痛,霍乱,中恶,鬼气,杀虫。外台秘要止血止痛至妙。凡裹缚疮,用故布帛,不宽不急,如系衣带即好。千金方∶治一切肿。以紫檀细碎,大醋和敷肿上,梅师方∶治金疮止血。急刮真紫檀末,敷之。

 

上一篇:紫荆木

下一篇:乌臼木根皮

《证类本草》总目录

上下章节

相关

站内直通车

[!--temp.bottomnav--]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