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医书 > 中医古籍 > 幼幼新书 卷第四(形初保者)凡二十二门

甘草法第十三

书名:《幼幼新书》  作者:刘昉

《葛氏肘后》∶小儿新产出,未可与朱蜜,取甘草如中指节,炙碎,以水一合,煮取一合,以缠绵点儿口中,可得一蚬壳止,儿当便吐胸中恶汁,儿智惠无病。

《千金方》∶洗浴断脐竟, 袍毕,与甘草汤。(方与葛氏同。)指以绵缠沾取,与儿吮之,得一蚬壳入腹止,儿当快吐。如得吐则余药更不须与,若不得吐,可消息计。如饥渴,须臾更与之,若前所服及更与并不得吐者,但稍稍与之,令尽此一合止。如得吐去恶汁,令儿心神智惠无病也。

《千金方》∶饮甘草汤一合尽都不吐者,是儿不含恶血耳。勿复与甘草汤,仍可与朱蜜,以镇心神、安魂魄也。

 

上一篇:裹脐法第十二

下一篇:黄连法第十四

《幼幼新书》总目录

上下章节

相关

站内直通车

[!--temp.bottomnav--]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