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头疼 论目痛
天师曰∶常治者,可以常法而常治之者也。如人病头疼,则以头疼常法治之∶目痛,则以目痛常法治之是也。何必头疼而治之于两足,目痛而治之以两手乎。虽头疼实有治之两足而愈,目痛实有治之两手而痊者,然彼必常治之而不愈不痊,然后以变法治之,非可以常治,而先求之于变法也。故一遇头疼,即以蔓荆子一钱,川芎五钱,白芷一钱,甘草一钱,半夏一钱,细辛一钱治之,病去如扫。(〔批〕止疼汤。)一遇目痛,以柴胡一钱,白芍三钱,当归一钱,白蒺藜二钱,甘菊花一钱,荆芥、防风各一钱,半夏一钱,甘草五分,栀子二钱,水煎服。(〔批〕全目饮。)二剂即愈。皆无事舍常而思变也。此常治之法,可为师也。
张公曰∶常病用常法极是,予亦不再言变也。
华君曰∶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