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医书 > 中医古籍 > 伤寒百证歌 卷四

第七十四证 蛔厥歌

书名:《伤寒百证歌》  作者:许叔微述

胃冷仍加发汗重.因成蛔厥吐长虫.病源本属厥阴证.宜用乌梅与理中.(仲景云.蛔厥者.其人当吐.今病者静而复时烦.此为脏寒.蛔上入其膈.故须臾得止.得食而呕.又烦者.蛔闻食臭必出.其人当自吐蛔.乌梅丸理中丸主之.)

 

上一篇:第七十三证 腹满歌

下一篇:第七十五证 自汗歌

《伤寒百证歌》总目录

上下章节

相关

站内直通车

[!--temp.bottomnav--]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