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问于岐伯曰:凡刺之道,必通十二经络之所终始,络脉之所别处,五腧之所留,六腑之所与合,四时之所出入,五脏之所溜处,阔狭之度,浅深之状,高下所至,愿闻其解。岐伯曰:请言其次也。
十二经络之所终始,十二经之起止也。络脉之所别处,经别之十五络脉也。五腧之所留,井荥俞经合五穴之所在也。六腑之所与合,六腑与五脏表里相配合也。四时之所出入,四时阴阳之出入也。五脏之所溜处,五脏之荥穴,经气之所溜也。所溜为荥。阔狭之度,言其远近。浅深之状,言其浮沉。高下所至,言其上下也。
肺出于少商,少商者,手大指端内侧也,为井木,溜于鱼际,鱼际者,手鱼也,为荥,注于太渊,太渊,鱼后一寸陷者中也,为俞,行于经渠,经渠,寸口中也,动而不居,为经,入于尺泽,尺泽,肘中之动脉也,为合,手太阴经也。荥,音营。
此手太阴肺经之五腧,手鱼,手大指根丰肉,其形如鱼。际,边也。动而不居,不止也。
心出于中冲,中冲,手中指之端也,为井木,溜于劳宫,劳宫,掌中中指本节之内间也,为荥,注于大陵,大陵,掌后两骨之间方下者也,为俞,行于间使,间使之道,两筋之间,三寸之中也,有过则至,无过则止,为经,入于曲泽,曲泽,肘内廉下陷者之中也,屈而得之,为合,手少阴经也。
此手少阴心经之五腧。五腧皆手厥阴之穴,逆顺肥瘦:手少阴之脉独无俞,诸邪之在于心者,皆在于心之包络是也。
肝出于大敦,大敦者,足大指之端及三毛之中也,为井木,溜于行间,行间,足大指间也,为荥,注于太冲,太冲行间上二寸陷者之中也,为俞,行于中封,中封,内踝之前一寸半陷者之中,使逆则宛,使和则通,摇足而得之,为经,入于曲泉,曲泉,辅骨之下,大筋之上也,屈膝而得之,为合,足厥阴经也。
此足厥阴肝经之五腧。使,使道也,《素问・十二脏相使》:使道闭塞而不通。使逆则宛,使道逆则郁塞,肝木下陷,则经脉阻闭也。
脾出于隐白,隐白者,足大指之端内侧也,为井木,溜于大都,大都,本节之后下陷者之中也,为荥,注于太白,太白,腕骨之下也,为俞,行于商丘,商丘,内踝之下陷者之中也,为经,入于阴之陵泉,阴之陵泉,辅骨之下陷者之中也,伸而得之,为合,足太阴经也。
此足太阴脾经之五腧。
肾出于涌泉,涌泉者,足心也,为井木,溜于然谷,然谷,然骨之下者也,为荥,注于太溪,太溪,内踝之后,跟骨之上陷者中也,为俞,行于复留,复留,上内踝二寸,动而不休,为经,入于阴谷,阴谷,辅骨之后,大筋之下,小筋之上也,按之应手,屈膝而得之,为合,足少阴经也。
此足少阴肾经之五腧。
膀胱出于至阴,至阴者,足小指之端也,为井金,溜于通谷,通谷,本节之前外侧也,为荥,注于束骨,束骨,本节之后陷者中也,为俞,过于京骨,京骨,足外侧大骨之下也,为原,行于昆仑,昆仑,外踝之后,跟骨之上也,为经,入于委中,委中, 中央也,为合,委而取之,足太阳经也。
此足太阳膀胱经之六腧。
胆出于窍阴,窍阴者,足小指次指之端也,为井金,溜于侠溪,侠溪,足小指次指之间也,为荥,注于临泣,临泣,上行一寸半陷者中也,为俞,过于丘墟,丘墟,外踝之前下陷者中也,为原,行于阳辅,阳辅,外踝之上,辅骨之前及绝骨之端也,为经,入于阳之陵泉,阳之陵泉,膝外陷者中也,为合,伸而得之,足少阳经也。
此足少阳胆经之六腧。
胃出于厉兑,厉兑者,足大指次指之端也,为井金,溜于内庭,内庭,次指外间也,为荥,注于陷谷,陷谷,上中指内间,上行二寸陷者中也,为俞,过于冲阳,冲阳,足跗上五寸陷者中也,为原,摇足而得之,行于解溪,解溪,上冲阳一寸半陷者中也,为经,入于下陵,下陵,膝下三寸(骨行)骨外三里也,为合,复下三里三寸,为巨虚上廉,复下上廉三寸,为巨虚下廉,大肠属上,小肠属下,足阳明胃脉也,大肠小肠,皆属于胃,足阳明经也。
此足阳明胃经之六腧。大肠属上,巨虚上廉也,小肠属下,巨虚下廉也,此总是足阳明胃脉。以胃为六腑之长,故大肠小肠皆属于胃。
大肠者,上合手阳明,出于商阳,商阳,大指次指之端也,为井金,溜于本节之前,二间,为荥,注于本节之后,三间,为俞,过于合谷,合谷,在大指歧骨之间,为原,行于阳溪,阳溪,在两筋间陷者中也,为经,入于曲池,曲池,在肘外辅骨陷者中也,为合,屈臂而得之,手阳明经也。
此手阳明大肠经之六腧。
小肠者,上合手太阳,出于少泽,少泽,小指之端也,为井金,溜于前谷,前谷,在手外廉本节前陷者中也,为荥,注于后溪,后溪,在手外侧本节之后也,为俞,过于腕骨,腕骨,在手外侧腕骨之前也,为原,行于阳谷,阳谷,在锐骨之下陷者中也,为经,入于小海,小海,在肘内大骨之外,去端半寸陷者中也,为合,伸臂而得之,手太阳经也。
此手太阳小肠经之六腧。
三焦者,上合于手少阳,出于关冲,关冲,手小指次指之端也,为井金,溜于腋门,腋门,小指次指之间也,为荥,注于中渚,中渚,本节之后陷者中也,为俞,过于阳池,阳池,在腕上陷者之中也,为原,行于支沟,支沟,上腕上三寸,两骨之间陷者中也,为经,入于天井,天井,在肘外大骨之上陷者中也,为合,屈肘乃得之,三焦下腧,在于足太阳之前,少阳之后,出于 中外廉,名曰委阳,是太阳络也,手少阳经也。
此手少阳三焦经之六腧。委阳,足太阳穴。
是谓五脏六腑之腧,五五二十五腧,六六三十六腧也。六腑皆出足之三阳,上合于手者也。
脏腑之脉,虽分手足,其实本是同经,以六阴之经,升于足而降于手,六阳之经,升于手而降于足。故六腑之经,皆出足之三阳,而上合于手,手之三阳,即足三阳之上半也。五脏五腧,井木、荥火、俞土、经金、合水,六腑六腧,井金、荥水、俞木、经火、合土,义详六十四难。六腑多一原穴,当与腧穴俱属木也。
三焦者,足太阳少阴之所将,太阳之别也,上踝五寸,别入贯踹肠,出于之委阳,并太阳之正,入络膀胱,约下焦。实而闭癃,虚则遣溺,遗溺则补之,闭癃则泻之。
三焦者,足太阳少阴之所将领,是太阳之别也。上外踝五寸,别太阳而入贯踹肠, 肚。出于太阳之委阳,并太阳之正经,入络膀胱,约束下焦。相火实则膀胱闭癃,相火虚则小便遣溺,三焦为少阳相火。遣溺则补之益其相火,闭癃则泻之泄其相火也。
肺合大肠,大肠者,传道之腑。心合小肠,小肠者,受盛之腑。肝合胆,胆者,中正之腑。脾合胃,胃者,五谷之腑。肾合膀胱,膀胱者,津液之腑。少阳属肾,肾上连肺,故将两脏。三焦者,中渎之腑也,水道出焉,属膀胱,是孤之腑也。是六腑之所与合者。
《素问・十二脏相使》:大肠者,传道之官,变化出焉。小肠者,受盛之官,化物出焉。胆者,中正之官,决断出焉。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三焦者,决渎之官,水道出焉。少阳三焦属肾,肾上连肺,以辛金而生癸水,故兼将两脏。缘三焦者,中渎之腑也,水道出焉,属于膀胱,是以并将于肾。盖水善藏,火善泄,膀胱以州都之官,津液藏焉,不能出也,得三焦之经,并太阳之正,入络膀胱,泄以相火之力,则州都冲决,水道出矣,故曰决渎之官。此曰中渎之腑,以其下行于川渎之中也。其所以决渎而出水者,相火在肾,温生风木,以疏泄之也。心主者,心之包络,非脏也。三焦虽与心主表里,而心主无脏,是三焦为孤之腑也。脏腑相合,是六腑之所与合者。答帝问六腑之所与合语。
缺盆之中,任脉也,名曰天突。一次:任脉侧之动脉,足阳明也,名曰人迎。二次脉,手阳明也,名曰扶突。三次脉,手太阳也,名曰天窗。四次脉,足少阳也,名曰天容。五次脉,手少阳也,名曰天牖。六次脉,足太阳也,名曰天柱。七次脉,颈中央之脉,督脉也,名曰风府。腋内动脉,手太阴也,名曰天府,腋下三寸,手心主也,名曰天池。
手足六阳,皆行于颈,其位次如此。手之三阴,自胸走手,脉在腋内与腋下。
足阳明,挟喉之动脉,其腧在膺中。手阳明,次在其腧外,不至曲颊一寸。手太阳,当曲颊。足少阳,在耳下曲颊之后。手少阳,出耳后,上加完骨之上。足太阳,挟项大筋之中发际。阴尺动脉,在五里。五腧之禁也。
足阳明,挟喉之动脉,即人迎也。其腧在膺中,气户、库房之穴也。手阳明,次在其腧外,不至曲颊一寸,即扶突也。手太阳,当曲颊,即天窗也。足少阳,在耳下曲颊之后,即天容也。足少阳颈中无穴,天容是手太阳经穴。手少阳,出耳后,上加完骨之上,即天牖也。足太阳,挟项大筋之中发际,即天柱也。阴尺动脉,在五里,手太阴尺泽之后,手阳明之五里也。小针解:夺阴者死。言取尺之五里,五往者也。玉版:迎之五里,五往而脏之气尽矣。以上诸穴,是五腧之禁也。禁,不可刺。
刺上关者, 不能欠。刺下关者,欠不能 。刺犊鼻者,屈不能伸。刺两关者,伸不能屈。
上关,足少阳之客主人,开口取之,刺之则 不能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