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按:此篇见《灵枢》卷五第二十二《癫狂篇》,又见《甲乙经》卷十第二下篇。
风逆,暴四支肿,身漯漯,唏然时寒,饥则烦,饱则喜变,取手太阴表里、足少阴、阳明之经,肉 取荣①,骨 取井也。
手太阴为里,手阳明为表,二经主气。肉者土也,荣者火也,火以生土,故取荣温肉也。骨者水也,井者木也,水以生木,以子实母,故取井温骨也。
平按:《灵枢》、《甲乙》“支”作“肢”;“喜变”作“善变”。“ ”,今本《灵枢》及《甲乙》均作“清”,赵府本《灵枢》作“ ”。《甲乙》“荣”作“营”。
①“荣”,人卫本注曰:据赵府本《灵枢・癫狂篇》应作“荥”,注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