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自篇首至末,见《灵枢・九针十二原第一》。
黄帝问岐伯曰:余子万民,养百姓,而收其租税。余哀其不终,属有疾病。余欲勿令被毒药,无用砭石,欲以微针通其经脉,调其血气,营其逆顺出入之会,令可传于后世,
五方疗病,各不同术,今圣人量其所宜,杂令行之,取十全,故次言之。子者,圣人爱百姓,犹赤子也。中有邪伤,属诸疾病,不终天年。有疗之者,行于毒药,或以砭石伤肤,毒药损中,可九种微针通经调气,以传后代也。
编者按:“问”字后,《灵枢》有“于”字;“终”作“给”;“勿令”作“勿使”。
必明为之法,令终而不灭,久而不绝,
法令即针经法也。
易用难忘,
毒药砭石,粗术之法,难用易忘;九种针要道,易用难忘也。
为之经纪。
可为微针之经纪也。
异其篇章,
可为微针篇目章句也。
编者按:“篇”字《灵枢》“无”。
别其表里,
取其腑输为表,脏输为里。
为之终始。
微针之数,始之于一,终之九也。
令各有形,先立《针经》。愿闻其情。
为前五法,必须各立形状,立前五形之本,须作仿经法,故请先立《针经》,欲闻叙针之情也。
岐伯曰:臣请推而次之,令有纲纪,始于一而终于九。请言其道。
次之者,推九针之序,纲纪之次也。
编者按:《灵枢》“曰”前有“答”字;“一”后无“而”字;
小针之要,易陈而难入也。粗守形,工守神。神乎神,客在门,未视其疾,恶知其源?刺之微,在速迟,粗守关,工守机,机之动,不离空,空中之机,清静以微。其来不可迎,其往不可追。知机道者,不可挂以发;不知机者, 之不发。知其往来,要与之期,粗之 乎,眇哉,工独有之。往者为逆,来者为顺,明知逆顺,正行无问。迎而夺之,恶得无虚?追而济之,恶得无实?
但九针要道,下□解中,自当其释也。
编者按:《灵枢》“难入”后无“也”字;前二“工”字均作“上”;“未视其疾”作“未睹其疾”;“其源”作“其原”;“不离空”作“不离其空”;“清静以微”,“以”作“而”;“不可迎”作“不可逢”;“道者”前有“之”字;“不知机者”作“不知机道”;“ ”作“叩”;“迎而夺之”作“逆而夺之”。注“但”字,盛文堂本作“ ”;“下”字后所缺一字,仁和寺本残缺左半部,右半似“成”,盛文堂本作“成”,恐误;“释”字,仁和寺本残不可辨,今据盛文堂本作“释”,待考。
迎之随之,以意和之,针道毕矣。
逆顺察之于阴阳,迎夺施之于补泻。
凡用针者,虚则实之,满则泄之,宛陈则除之,邪胜则虚之。大要曰:徐而疾则实,疾而徐则虚。言实与虚,若有若无,察后与先,若亡若存。为虚与实,若得若失。
言以意调于补泻,则针道可穷矣也。
编者按:若亡若存《灵枢》作若存若亡。
虚实之要,九针最妙,补泻之时,以针为之。
五方别疗,莫先于针;所以补泻以针为之也。
泻曰必持而内之,放而出之,排阳出针,疾气得泄,
凡泻之道,内针必持,出针必放之,摇大其穴,排阳邪而出针疾,病之气得泄,谓之泻也。
编者按:“而内之”,《灵枢》无“而”字;“出针”作“得针”。注“摇大其穴”,“大”字原抄误作“火”,今据文义改
按而引针,是谓内温,血不得散,气不得出。
以手按其所针引之后暖气内聚,以心持针,不令营血得散;外闭其门,令卫气不得泄出,谓之补也。
编者按:《灵枢》“出”后有“也”字。
补曰随,随之意,若忘之,
随气呼吸而微动针之也。
编者按:前“随”字后,《灵枢》有“之”字;“忘”作“妄”。
若行若悔,如蚊虻上,
欲去欲作,为行悔也。针在皮肤之中,去来微动,如彼蚊虻止,又皮肤微觉有之也。
编者按:“悔”《灵枢》作“按”;“上”作“止”,据杨注亦应作“止”。
如留如还,
针在皮肤之中,若似留停,人[云:疑为又之误]如还去,此皆言其候气者也。
去如绝弦,
得气已去,即止补泄,其补泄已,即疾出针。如绝弦者,言其速也。
编者按:“绝弦”《灵枢》作“弦绝”。注“即止补泄”,“止”、“泄”二字仁和寺本残,考其剩形,似此二字;盛文堂本作“即此补阴”,疑误。“其补泄已”,仁和寺本“泄”作“世”,当为“泄”字传写之误,今据文义改正;盛文堂本作“□补得之也”,疑误。
令左属右,其气故止,
左手按穴,右手行针,内气已补,右手出针,左手闭门,使气相续不灭也。属,续也。
外门已闭,中气乃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