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疼 初热而发者,常也。
目闭 在初出者,不治。八九日无事,十三四日大内。
咳嗽 痘疹而咳嗽者,常也。但不宜过,且忌音哑仵呛。
心胸疼痛 凶症。
气急在初热者,凶。八九日微喘,无事,但急不宜过。若十三日急促气喘者,死。
声哑 初起不治。惟喉中有痘,外痘长,内亦肥大而然,兼之外痘红活润泽而无枯暗之色者,吉。痂落后者,凶。若兼气急者,始终不治。
喉痛 初起难治。八九日可终治,痂后是余毒耳。乱语初起为重,痂落为凶。若失志者,不治。
呻吟 凶症。如灌脓疼痛而呻吟,不甚者,不妨。
哕声 凶症。初起毒火上冲,可治。脓后胃弱痂后余毒,再兼音哑不食,乃胃气败绝也,不治。
努气 凶症。是丹田无根之气上乘胸次也。
肚疼 初热常事,若疼不止,腰难伸直,痘发不出及色惨暗者,凶。痂后是余毒,如痛极难忍者,大凶。
十指冷 凶症。
腰痛 初起微微者,常也。若痛甚难立,并痛而不止者,不治,盖此是肾经后致。
手摇 凶症。
足摇 凶症。但在作脓痛时并灌脓,虚时略动者,无妨。
眼出血 不治。
足冷 凶也。若至过膝者,不治。
鼻衄 无事,但宜甚耳。
尿血 不治。
口吐血 因呛伤胃脘,微出少许者,可治。若甚者及黑者,不治。
便血 鲜血而少,且兼即止者,并倒靥之后而使痂皮脓血者,皆可治。如甚而黑者,不治。
挫喉 初热者,凶。若灌脓时而浆足者,无妨。
寒战 七日前为热,七日后为寒,又当兼痘症参断吉凶。
切牙 起胀时凶。
蛔虫 初起吐出一二条者,无事。多者为凶,十三、四日吐出者,即死。从便出而多者亦凶。
吐脓痰 无事。若见腥臭者,宜防肺痈,则必胸中疼痛,唇白面惨为验耳。
吐臭痰 不治。及呕恶臭气者,凶。
惊搐 初起无事,乃痘从心经出也,反为佳候。若在脓后靥后者,乃气血已竭,神无所根据。大凶。
手足痛 初出为凶,八九日后无事。
手心痛 热症。
耳出血 不治。
吐清水 无事。但甚者,则大泄元气而属虚寒。
泄白粪 寒也。
红粪 热也。
泄青粪 寒也。
泄黑粪 脏腑坏也,不治。
不食 初起不妨,贯浆时及痂后者,凶。
能食 始终为吉。堆痂后而倍者,余毒。
十指痛 凶症。
头冷 不治。
唇干 凡此及唇裂者,凶。
胸高 胸突如盏者,凶。
吐黄水 肚不疼者,无事。肚疼者,为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