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医书 > 中医古籍 > 皇帝内经太素 卷第二十一九针之一

九针所象

书名:《皇帝内经太素》  作者:

编者按:自篇首至“此九针小大长短之法也”,见《灵枢・九针论第七十八》。自“九针之名,各不同形”至末,见《灵枢・九针十二原第一》。

黄帝曰:余闻九针于夫子,众多博大矣,余犹不能寤。敢问九针焉生?何因有名?

九针法于三才,故曰博大。

编者按:“何因”后《灵枢》有“而”字。

岐伯曰:九针者,天地之大数,始于一而终于九,故曰:一以法天,二以法地,三以法人,四以法四时,五以法五音,六以法六律,七以法七星,八以法八风,九以法九野。

此言其博大也。

编者按:大数后《灵枢》有也字;“四时”、“五音”、“六律”、“七星”、“八风”、“九野”,“四、五、六、七、八、九”六字《灵枢》均无。

黄帝曰:以针应九之数奈何?岐伯曰:夫圣人之起天地之数也,一而九之,故以立九野,九而九之,九九八十一,以起黄钟数焉,以针应数。

黄钟即起于一也之。

编者按:“以针应数”后《灵枢》有“也”字。

一者,天也。天,阳也。五脏之应天者,肺也。肺者,五脏六腑之盖也。皮者,肺之合,人之阳也。故为之治针,必以大其头而兑其末,令无得深入而阳气出。二者,地也。地者,土也。人之所以应土者,肉也。故为之治针,必筒其身而员其末,令无伤肉分,伤则气竭。三者,人也。人之所以成生者,血脉也。故为之治针,必大其身而员其末,令可以按脉勿陷,以致其气,令邪气独出。四者,时也。时者,四时八风之客于经络之中,为痼病者也。故为之治针,必筒其身而锋其末,令可以泻热出血,而痼病竭。

以下言九针有法象也。此一名针。卒兑之者,令其易入。大其头,使不得深也。二者员针,员其末如鸡卵也。三者针,员其末者,末如黍粟之兑也。四者锋针,筒其身,如筒之员也;锋其末者,针末三隅利也。

编者按:“天,阳也”《灵枢》作“天者,阳也”;“肺也”《灵枢》无“也”字;“肺之合”后有“也”字;“兑”作“锐”,下同,不再举;“地者,土也”,《灵枢》无;“筒”《灵枢》作“”,下同;前“痼”字,作“瘤”。

五者,音也。音者,冬夏之分,分于子午,阴与阳别,寒与热争,两气相薄,合为痈脓者也。故为之治针,必令其末如剑锋,可以取大脓。

名曰□针。

编者按:“薄”《灵枢》作“搏”。

六者,律也。律者,调阴阳四时而合十二经脉。虚邪客于经络而为暴痹者也,故为之治针,必令尖如,且员且兑,中身微大,以取暴气。

名曰员利针也。,毛也。毛形且员且兑,中身微大也。

七者,星也。星者,人之七窍。邪客于经,而为痛痹,舍于经络者也。故为之治针,令尖如蚊虻喙,静以徐往,微以久留,正气因之,真邪俱往,出针而养者也。

喙,诩秽反,口觜也,名曰豪针也。养者,久留也。

编者按:“邪客”《灵枢》作“邪之所客”。注“诩”字之旁,仁和寺本有“况羽反”三小字;“觜”字旁有“即移反”三小字。

八者,风也。风者,人之股肱八节也。八正之虚风,八风伤人,内舍于骨解腰脊节腠理之间,为深痹者也。故为之治针,必长其身,锋其末,可以取深邪远痹。

名曰长针。锋,利也。

编者按:“深痹者也”《灵枢》无“者”字。

九者,野也。野者,人之节解皮膜之间也。淫邪流洫于身,如风水之状,而留不能过于机关大节者也。故为之治针,令尖如梃,其锋微员,以取大气之不能过于关节者也。

名曰大针也。大节,十二大节也。梃,当为,小破竹也。

编者按:“皮膜”《灵枢》作“皮肤”;“流洫”作“流溢”;“梃”《灵枢》作“挺”,据杨注,当作“梃”。

黄帝曰:针之长短有法乎?岐伯曰:一曰针者,取法于布针,去末半寸,卒兑之,长一寸六分,主热在头身也。二曰员针,取法于絮针,筒其身而卵其锋,长一寸六分,主治分间气。三曰□针,取法于黍粟之兑,长三寸半,主按脉取气,令邪出。四曰锋针,取法于絮针,筒其身,锋其末,长一寸六分,主痈热出血。五曰□针,取法于剑锋,广二分半,长四寸,主大痈脓,两热争也。六曰员利针,取法于,微大其末,反小其本,令可深内也,长一寸六分,主取痈暴痹者。七曰毫针,取法于毫毛,长一寸六分,主寒痛痹在络者也。八曰长针,取法于綦针,长七寸,主取深邪远痹者。九曰大针,取法于锋针,其针锋微员,长四寸,主取大气不出关节者。针形毕矣。此九针小大长短之法也。

此言九针之状,并言所疗之病。,仕咸反。□,钉奚反,针形也。□,披眉反。綦,奇眉反也。

编者按:“针之长短有法乎”,“法”《灵枢》作“数”;“布针”作“巾针”;“去末半寸”作“去末寸半”;“卵”作“卯”;“□”作“铍”;“两热争也”作“两热争者也”;“取法于”后有“针”字;“反小其本”作“反小其身”;“痈暴痹者”,作“痈痹者”三字;“主寒痛痹”作“主寒热痛痹”;“远痹者”后有“也”字;“其针锋微员”,无“针”字;“关节者”后有“也”字;“长短之法也”,无“之”字;“九针小大”作“九针大小”。

九针之名,各不同形:一曰针,二曰员针,三曰□针,四曰锋针,五曰□针,六曰员利针,七曰毫针,八曰长针,九曰大针。针者,头大末兑,主泻阳气;员针者,针如卵形,揩摩分间,令不得伤肌肉,以泻分气;□针者,锋如黍粟之兑,主按脉勿陷,以致其气;锋针者,刃参隅,

参,音三也。

编者按:经文九针“针”字之后,《灵枢》均有“长某寸某分”;“□针”《灵枢》作“铍针”,下同,不再举;“九针之名”,“九”字盛文堂本误作“凡”,今从仁和寺本;“主泻阳气”《灵枢》作“去泻阳气”;“令不得伤肌肉”,无“令”字;“参”作“三”;“兑”均作“锐”,下同。

以发痼疾;□针者,末如剑峰,以取大脓;员利针者,尖如,且员且兑,中身微大,以取暴气;毫针者,尖如蚊虻喙,静以徐往,微以久留之而养,以取痛痹;长针者,锋利身抟,

□音团。

编者按:“抟”,《灵枢》作“薄”;原钞作“博”,据杨注“音团”,当为“抟”字。

可以取远痹;大针,尖如梃,其锋微员,以泻机关之水。九针毕。

此言九针用法。

编者按:“大针”后,《灵枢》有“者”字;“水”字后,有“也”字;“毕”字后,有“矣”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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